2008年7月29日 星期二

IBM白皮書》活化投資環境 深耕台灣經濟

經商環境的良窳,不僅關係著本土產業是否繼續根留母國,更深深影響跨國企業的投資意願。過去幾年,台灣投資環境惡化,削弱企業競爭力,是阻礙經濟成長的重大因素之一。由以下兩個指標便能窺見經商環境的惡化,已使台灣企業逐漸失去創新與創業的動力。

新創企業 陷入死亡之谷

一是「企業負債比例」。台灣企業的負債比率已從2000年的141%逐年下降到2006年的110%;反觀同處亞太區的日本,2005年的企業平均負債比 率為235%,遠遠超過台灣。這顯示台灣企業對未來缺乏信心,因而在投資槓桿操作上選擇低風險的經營模式,造成總體投資下滑、減弱經濟動力。

另一個是「企業設備投資」。2004年以降,台灣企業的設備投資,年成長率僅有2%,使原本即已偏低的設備總投資額成長更為緩慢;相較於全球最大經濟體美國的4.8%、第二大經濟體日本的8.8%、新加坡的10.8%,台灣明顯不足。

經商環境惡化,使台灣企業逐漸喪失競爭力,只好選擇外移。2000年起,台灣的新投資案件驟減,總投資額也明顯下滑;2001至2002年因產業大量外移,國內投資件數驟降至2000年的三分之一;2002至2003年雖有回升,但2005年再度萎縮,且達新低點。

政府政策對經商環境的影響甚鉅。企業失去創業動力、投資趨於保守,除了受全球景氣影響之外,政府政策搖擺不定、行政效率不彰、土地取得不易、勞動成本過高等,也是關鍵。

以新創事業為例,從初期的商品研發到商業化,漫長的過程中常因資金不足,致使事業無法延續而宣告失敗。此過程因籌資困難,導致進退兩難,被稱為「死亡之谷」;今日的台灣有許多新興事業處於此困境,亟需政府政策奧援。

尤其,在產品研發初期,因一般投資者對產品認識不深,投資態度普遍趨於保守。此時便需要由政府背書的認證制度,提供投資者正確且客觀的訊息,或讓企業有可向銀行融資的依據,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讓新產品順利商業化,進而創造利潤。

獎勵創新 制定活化機制

昔日資策會對於新軟體的研發有相關的鑑價制度,讓軟體產品在研發過程能有階段性的認證,增加投資者的信心,持續挹注資金,產品才能順利進入市場。因此,建議政府重視研發創新的困境,擬定獎勵性的活化機制,讓企業勇於投入研發與創新。

此外,台灣的金融與勞工經濟自由度都落後於全球平均水準,不利經商環境的發展。台灣整體的經濟自由度排名全球第25,在亞太區仍落後香港、新加坡、澳洲、紐西蘭與日本;尤其金融與勞工的經濟自由度,不僅落後全球平均值,更遠不及香港、英國與美國。

金融業是透過管理資金流動與運用,以創造價值的產業,與經濟脈動緊密相連。然而,台灣金融業的競爭力卻相對虛弱,不論從世界經濟論壇(WEF)或洛桑國際 管理學院(IMD)世界競爭力的評比,都能看出端倪;台灣銀行業的健全度排名114名,銀行法規效率為第37名,兩者都遠遠落後於香港與新加坡。台灣若要 與世界經濟順利接軌,必須儘速為金融業鬆綁;政府管理監督的重點除了防弊,更應該積極為金融業開創利基。

賦稅也是觀察經營環境競爭力的風向球。跨國企業評估亞太區投資策略時,會優先考量稅務的優惠條件,其次是當地政府支持與否;然而台灣在這兩項關鍵因素中都缺乏誘因。

跨國企業認為,在亞太地區中,台灣稅制複雜且賦稅偏高,條件僅優於中國。

新政府曾表示,「輕稅簡政」是租稅政策的必然發展。企業界期待政府優化賦稅環境、簡化稅制,合理調降各種稅賦,如營利事業所得稅,股利、利息、權利金等的 扣繳稅率,使其達到甚至超越亞太區的平均水準,進而向香港、新加坡等國看齊,如此才能有效地鼓勵台商回流,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來台,為台灣經濟發展注入活 水。

台灣的投資經商環境亟待改善,也可由以下數字得到佐證。台灣經商環境的健全度在全球排名第50,尤其是開辦企業(第103名)、申請許可(第128名), 比美國、亞洲三小龍(新加坡、香港、南韓)落後甚多;台灣的員工雇用困難指數為67,亞太區的平均困難指數僅19;若再以合約執行項目來看,台灣須通過 47個項目、510個工作天;而在以政府高效能與效率著稱的新加坡,只須通過22個項目、120個工作天。

投資經商環境 亟待改善

這些數據顯示,若想藉由修正或開放政策、提升施政效能等途徑來活化台灣投資經商環境,政府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最後,同樣受企業詬病、影響企業發展的勞動法規,也應重新檢討。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也要兼顧企業生存競爭的利基;畢竟,企業有穩定的經營環境,人民的工作權才有保障,也才能形成吸引外資的良性循環。

綜合以上分析,建議政府考慮以下幾項施政方向,以有效協助台灣經商環境更為健全:

一、建立具吸引力的賦稅優惠環境,藉由簡化與降低賦稅對經商的過多限制,使台灣與各先進國家並駕齊驅。

二、提高經商的便利性,藉由簡化行政流程提升業務處理效率,並適度放寬兩岸的經貿限制,使台灣的商業環境更具優勢。

三、鬆綁金融法規,取消過時的限制,可參考香港、新加坡等國相關作法,改善金融環境,進而帶動其他產業發展。

政府應積極修正或制訂有利於產業經營的政策,打造一個健全、具備國際競爭力的投資環境,擬定獎勵性的活化機制,讓企業勇於投資研發創新,並建立機制以活絡創新事業,才能提升與鞏固台灣在國際經濟體系中的地位。

(作者是台灣IBM公司全球企業諮詢服務事業群首席顧問)

【2008/07/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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