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工商經營報/經營知識/D3版 吳心怡 2006/9/12 行銷人不能讓消費者用公平公正的眼光看待所有產品,而是一定要讓他們對你的產品有特殊愛好或情感 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古代的典籍簡章中常有超越時代性的行銷觀點與創意思惟,而且中外皆然。甚至源起於不同地點、時代的每個古老宗教,都有這類超越當代、適用當今的看法。今天我要從猶太教民法《塔木德經》上借用一句話跟大家分享。 「我們不以事物本身的樣貌看待事物,而是依我們的眼光看待它們。」----塔木德經(The Talmud)) 瞧,這句話就當時那個年代的狀況而言,很深刻、很真實,又很前衛吧! 當我第一眼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立刻想到畫家梵谷。他的作品正是這句話最好的舉證。 但是行銷人並不是梵谷,無法跟梵谷一樣有自己獨特的眼光去解釋、表達、轉譯對事物的觀點。當然,我們也不必是梵谷,我們只要敢、只要有自己的眼光就行了。 問題來了! 根據塔木德經的這段話,其實是要我們待人接物時,不應該有偏見。我們應該寬容坦白地看見事物本身,而非帶著既定成見或有色眼鏡去看。 但是,身為行銷人,很抱歉!你不可以見山是山。你必須以獨到而有趣的觀點,引導目標消費群去看山,而且不只是看見山而已,更重要的是看見這座山跟其他山有什麼不同?更更更重要的是為什麼非得這座山不可? 山都是山,都是草木沙土歲月風霜的累積。如果行銷人看山是山,那麼每座山就都只是山,那麼你就是用跟他人一樣的產品力在拚。也就是說,你不是在拚人氣,不是在拚市場,不是在拚贏,不是在拚第一,或者正確地說你根本不是在拚。你在棄權,你在使自己無差異化,你在使自己不被認知。 行銷人一定要使目標消費群產生「偏見」,你絕對不能容許消費者用公平、公正的眼光看待所有產品,你一定要讓消費者對你的產品有偏見—特殊的愛好或情感。 我稱之為「偏見行銷」。 偏見行銷,才是行銷人面對自己的產品時該做的行銷。 當每個行銷人都有座山要賣的時候,偏見行銷可以讓這座山賣得快賣得好。 而偏見行銷的偏見,來自於行銷人你的觀點、你的塑造,也就是品牌。 所以,要當行銷人,先要有偏見!(作者為資深創意人,minik10 28@yahoo.com.tw) |
2006年9月12日 星期二
偏見行銷讀「塔木德經」悟行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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