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5日 星期一

經營課題》家族企業成與敗

■ 黃榮吉
友人經營的企業歡度35周年慶,這家企業曾有過一段輝煌的歲月,風光時曾躋身產業前十大,如今排名滑落到後段班,讓人不勝欷噓。
初步分析,這家公司犯了家族企業的通病,即人才進用與升遷全靠關係。400多位員工,夫妻檔、兄弟檔、姊妹檔相當普遍。加上董事長兼民意代表,常為了還人情債,任用選民子女,很少員工是公開徵才進來的。公司裡,大家比的是誰與董事長或總經理的關係好,拍馬逢迎文化逐漸形成,劣幣驅逐良幣也到處可見。
通常,企業創業初期家族色彩濃厚,可以讓公司上下團結一致。但當公司成長到一定規模,便會留不住人才。企業創辦人通常會積極鼓勵兒女接班,有這種寧願讓企業發展停滯也不希望大權旁落的心態,非家族成員即使才高八斗,升遷也沒多大空間。
家族企業成員如果才德不足又管理不當,下列問題將逐漸浮現:員工情緒不佳、敬業精神低落;派系形成、企業內部人際關係惡化、員工流動率增高;缺乏秩序終使制度崩散、對外形象不佳、老闆及主管威信降低、企業經營困難度升高。
然而,弔詭的是,憤然離職的員工自行創業,等到自己當了老闆後,卻往往重蹈覆轍,任用家族成員,排斥外人,氣走員工。如此的歷史不斷重演。
家族企業興旺三法則
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在《巨變時代的管理》一書中,說明家族企業迫切需要嚴格遵守一套規則,否則,無法生存。
第一條規則是,除非家族成員和非家族成員員工一樣努力能幹,否則不可在公司工作。允許平庸、甚至懶惰的家族成員在公司工作,必然會引起非家族成員員工的不滿。
第二條規定是,不管有多少家族成員占據公司的管理職位,也不管他們多麼能幹,都保留一個高層管理者的位子給非家族成員。家族企業需要一位年長、德高望眾的外人,因為不是家族成員,所以不會把公司和家族的事混為一談。
規則之三是,不斷禮聘非家族成員專業人士填補重要職位。這些專業人士應該享受和家族成員對等的待遇,在公司中享有「完全的公民權」。
杜拉克認為,「家族企業」這個名詞,重要的不是「家族」這兩字,而是「企業」。只有家族服務於企業,企業與家族才能並存,並得到發展;若企業的營運是服務家族,則將兩敗俱傷。
家族企業任用自己人,出發點並沒什麼不好。果真是企業需要的人才,便大無不可,但切忌勉強安插而造成冗員,或是任用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阿斗,為公司製造麻煩。杜拉克有句名言:「用錢打發懶惰姪兒,比留他在公司得少。」
無分親疏 員工機會均等
國內有一家事業版圖已擴張到兩岸三地的餐飲業者,原本是家族企業,但因用人只問能力而不問親疏,終能拋開家族企業的窠臼,成為一個溫馨的企業家族。由於沒有獨裁、僵硬的企業文化,企業充滿創意,得以不斷突破成長。公司鼓勵員工內部創業,只要肯努力,伴隨著企業事業版圖的拓張,個人也獲得外部創業般的成就感與報酬,這對家族成員也一體適用。在這家公司,不分血緣親疏,所有員工機會均等,只要達到公開明確的標準,就能獲得拔擢重用。
家族企業好比一輛馬車,企業主是馬夫,馬隻只聽馬夫的使喚,換一個人便無法駕馭這輛馬車。有完整管理制度的企業,則好比一輛汽車,任何一個駕駛員都能開動汽車。因為,制度管理可以使企業有序有效地運作。
有怎樣的企業主,就有怎樣的員工。這是家族企業應重視的問題。
(作者任職於北台科技學院企管系)
【2006/05/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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