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益成 古今中外,收付回扣一直是商場普遍存在的現象,這種商場陋規經常是斬不斷理還亂。 回扣行為可分兩種:一是企業的採購人員收取供應商的回扣;一是代商家招攬客戶的中介者,向商家索取的「報酬」。 業務人員為了爭取業務,或許不得不遵守給回扣這個商場陋規,但若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看,採購人員拿供應商的回扣,等於間接提高企業的生產成本。 杜絕回扣可以從以下方向著手: 1.壓低成本,採購條件不能高於同行。 2.平時多詢問供應商,瞭解市場合理價位。但查詢動作不能太明顯,否則會讓採購人員誤以為老闆懷疑自己拿回扣,打壓士氣。 3.透過第三者、內控與稽核,扮演糾察員,並隨時掌握人員異常舉止。 4.經由工作輪調,找出企業經營管理藏汙納垢之處。 5.用自己信得過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6.設立直屬董事會的檢舉信箱和專線,並給予檢舉人高額獎金。 7.高薪養廉。高薪雇人,杜絕回扣誘因。 8.設置嚴厲的懲罰機制。對於員工來說,最嚴厲的懲罰莫過於炒魷魚和訴諸法律。 雖然有人說:交易往來不拿回扣是不可能的,作老闆的肚量要大,但是企業心中的那把尺,卻不能放的太寬。 (作者是ERA毅業國際組織亞洲區負責人暨中華毅業總裁、中華成本管控學會理事長,www.expense-reduction.com.tw) 【2006/05/24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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