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家齊 風行全美的黑莓機(BlackBerry)3月一度險遭法院勒令停止服務,網路拍賣巨人eBay也正在法庭苦鬥,面臨法院禁制令的威脅。這類案例凸顯「專利食人魔」(Patent Troll)肆虐的程度,一旦有科技產品熱銷,某些發明家或團體就會突然冒出來,宣稱擁有該產品某些專利,並要求法院禁止這項產品銷售。 「食人魔」是西方神話中住在地下、生性貪婪的超自然生物,美國科技界由此衍生出「專利食人魔」一詞,嘲諷這些人平時不見天日,只有在想要分一杯羹時才會出現。 但前微軟公司科技長米赫佛德(Nathan Myhrvold)認為,保護抽象點子天經地義,2000年他特別成立「智慧創投基金」(Intellectu-al Ventures),蒐購有市場潛力的專利,宣稱要創造「創意點子」合理流通的市場。 智慧創投每年申請300項專利,數目之多足可排進美國企業的前25名,眼看智慧創投的專利不斷累積,許多科技公司對米赫佛德是又怕又怒,米赫佛德本人也因此樹敵不少,矽谷毫不留情把他也貼上「專利食人魔」的標籤。 智慧創投自認是一家點子工廠,但至今卻無法說明白,要怎樣運用這些「創意點子」獲利。消息人士透露,智慧創投內部還沒討論出營利方式,很可能還是想靠打官司賺錢。 拍賣也許是兌現抽象點子市場價值的方式。今年3月,另一家專利權公司Ocean Tomo舉辦專利拍賣會,但智慧創投的總經理艾姆斯特(John Amster)當時不甚看好地表示:短期拍賣很難真正反映專利的長期價值。那麼,怎樣才能反映獨創點子的「長期」價值呢?也許所謂的「長期」是至少20 年。 20年是美國給予專利權的保障年限,在這20年內,任何以這項專利「營利的利益」都由專利所有人獨享,但問題是專利要成為產品,開始營利後,專利的「市場價值」才能浮現。而「專利食人魔」最受批評的一點就是他們沒能力把專利實現成產品,卻藉由訴訟方式威脅成功實現的公司,坐收漁翁之利。 對此,米赫佛德辯稱,法院禁制令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唯一武器,他說:「除此之外,你還有什麼武器對抗這些科技公司?科技大廠根本知道自己侵權,但他們毫不在意,搶佔市場先機是唯一的目標。」 按照美國現行法律,如果侵權行為是「明知故犯」,懲罰可以加倍,結果這造成一種怪現象,科技公司禁止工程師查閱相關專利,以後日後吃上官司時,還得擔上「明知故犯」的罪名,罰金一下變三倍。 研究暢銷產品,提出侵權訴訟,然後逼迫廠商在法院禁制令的威脅下花錢消災,目前在美國仍是「創意點子」一本萬利的最佳捷徑。問題出在兩點:申請專利極為容易,專利本身可以極為抽象。像eBay這回惹上官司的「立刻買」(Buy it now)功能,這種「立即結標」的「概念」早就被名不見經傳的MercExchange公司登記成專利,eBay很可能得付出高昂的代價。 在eBay爭議中,米赫佛德投書給華爾街日報說:「難道發明家創造點子時,還得實際製造產品、銷售出去,才有資格享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嗎?」米赫佛德認為,唯有堅持現行法律對抽象未實現點子的保護,點子產業才有可能興盛。 不過對反對者而言,只要米赫佛德一天說不清他的基金要怎樣靠抽象點子營利,「專利食人魔」的陰影就一天無法從他身上散去。 (綜合外電) 【2006/05/21 經濟日報】 |
2006年5月21日 星期日
是專利食人魔?是創意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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