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伯松 提到威廉.亨利.蓋茲四世(William Henry Gates Ⅳ),全世界認識他的人不多,但若提到比爾.蓋茲(Bill Gates),不認識他的人就不多。他是微軟創辦人,世界首富。在英語世界中,取名威廉的人常被暱稱為比爾,威廉.蓋茲從小被同學稱呼為比爾。比爾(bill)又有鈔票、支票的意思,這倒沒違反小蓋茲的本意,小蓋茲曾許下大願:要在20歲前,賺下第一個百萬美元。此願雖然事與願違,可是他後來成了全世界的陶朱公,財富一度達千億美元。 靠著法律 扳回劣勢 微軟並不是比爾創立的第一家公司,走軟體的路也不是原來的初衷。事實上,1972年比爾17歲就已經成立了一家Traf-O-Data公司,專門銷售電腦硬體,這家公司並沒成功。後來,比爾和保羅二人決定改走軟體,並於1975年成立微軟,這也符合他們的專長,他們的程式語言實力,可是從小就由Basic, Fortran, Cobol一步一腳印來的。 微軟集毀譽於一身,因為它好訟,引來爭議。大家不要忘了,他父親執業律師,而且與國會山莊關係良好,把比爾跟他老姐都送入國會山莊暑期工讀。小比爾從小就是法律人,曾經用5元的代價向他老姐永久租用一付棒球手套,小比爾為此訂了一份合約,還請他的父親在見證人處簽章。 此外,六年級時他向學校交出了一份報告「蓋氏家族的投資計劃」,報告中,他的父親就擔任公司的法律顧問。比爾不只玩科技,而且玩法律而致富。在微軟初創時,即使在美國,消費者也毫無保護著作權的概念,不甘心花大把鈔票買了硬體之後,還要另花大把鈔票買軟體,總覺得拷貝一下程式是理所當然的事。微軟在這樣的逆境中,用法律,一寸一寸扳回形勢,從國內發展到國外,從防禦性發展至攻擊性。 急流湧退 心存公益 值得注意的是,微軟從誕生、萌芽、到成長、茁壯,都不勞政府的扶持、獎勵、租稅減免等。相反地,美國有反托拉斯、反壟斷法律,跟大企業為難。1991年,美國聯邦公平交易委員會開始調查微軟壟斷市場的事證,案子後來雖然以和解為結局,微軟卻已經在法律世界裡,練就金剛不壞之身,深諳法律的箇中三味-法律,是社會公約,也是社會公器,更是政府行使暴力的工具,端看如何駕御它、轉換它來增進企業價值。 比爾最近再次宣布交出研發長一職,配合二年前交出執行長職務給大學同窗巴爾莫,比爾立志淡出微軟的心意很明顯,他將投入慈善事業,他以太太及自己的名義成立的基金會在全球及美國做公益慈善,專注在醫療、科技、教育、圖書館領域,基金規模高達291億美元。正當年富力壯之年,比爾急流湧退,所秉持的理念是什麼? 資本主義以個人主義為基礎,個人主義核心價值的理念是:盡你所能,取你所需;合於公義,心存公益。這正是比爾一生的寫照,也說明了在資本主義的大地,如果缺乏這樣的文化滋養,就沒辦法產生像比爾這種在生命中瀟灑走著的平凡人。 (作者是會計研究發展基金祕書長。本專欄每周四刊登) 【2006/06/29 經濟日報】 |
2006年6月29日 星期四
會計經緯》現代陶朱公—比爾蓋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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