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編譯林聰毅)】 費城的克利斯提.杜伯斯問:一個領導人可能既擁有卓越績效,又能在工作與生活間取得平衡嗎? 答:非但可以,而且這種情況比比皆是。卓越績效絕非平白而來,他們通常才華洋溢:精明、有創意、富生產力,以及精力充沛,而這些特質不會僅侷限於工作,一個人若都具備這些特質,無論做任何事都會顯露無遺。 誠如我們所知,這就是眾多成功企業家在工作以外也能擁有成功生活的原因。換言之,他們在工作以外能盡情享受家庭生活、擔任志工,並從事各種嗜好。他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和如何擁有想要的東西,他們通常都善於利用「家庭程序」,例如一絲不苟的安排計畫表、線上採購,以及兒童照顧的備用人手等。 但我們知道你要問的問題,因為我們已聽過不下數十次。在當今的全球經濟裡,工作的挑戰與日俱增,很容易被相互衝突的需求壓得透不過氣,科技更使問題變得益加複雜,如果你手上有黑莓機,隨時都會被傳呼待命。 感覺忙得不可開交,本來就是無可避免的反應;它是在你不肯面對「取得工作與生活的平衡」的問題時,必然會有的結果:作出選擇,然後接受其後果。事實上,我們甚至主張揚棄「工作與生活平衡」這個名詞,而用「工作與生活選擇」取代。 所謂「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暗示了在工作和工作以外的時間存在一個適當的比率。我們不同意這種看法。 當然,有許多政治正確的主張,支持工作與非工作時間要有某種完美的均衡,而最常見的是想把兩者(工作與生活的時間)對半切開。但有些熱愛工作的人可能喜歡不同的配方,例如工作占70%的時間、生活占30%。也有人認為工作只夠滿足他的興趣即可,例如我們的一位友人,一年只花兩個月時間寫作與擔任顧問,然後用這些工作的酬勞支應其他十個月的旅遊費用,這位老兄認為他的生活很完美。 我們要說的平衡是一種個人選擇,根據你覺得適合的方式。在考量你個人和職業上想過的生活方式後,再選擇你工作與生活時間的比率。什麼樣的選擇,就有什麼樣的後果。 如果你選擇每周工作80個小時,你在某種程度上選擇放棄部分親子時間;當你選擇每周工作35小時,以便有更多時間看到家人,你也選擇了遠離晉升至高階管理職位的捷徑。這沒有對或錯的問題,純粹只是個人選擇和取捨。 我們也明白,對育有子女的婦女而言,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通常是較困難的抉擇。對這些婦女而言,在職場生涯中約有15年期間,她們的選擇可能不以個人和職業為主要考量,而是以什麼對小孩最好。在這段時期,選擇與後果的關係更為複雜。 【2006/11/27 經濟日報】 |
2006年11月27日 星期一
威爾許專欄》工作與生活 其實不難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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