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林育新】
今年上半年,台灣人瘋世足;下半年,則是棒球當道,舉凡王建民在美國大聯盟聲名大噪、La New熊和中華隊分別在亞洲職棒、洲際盃拿下二、三名的好成績…。隨之而來的周邊商品熱賣,贊助廠商曝光率,讓人體會到運動行銷的威力不容忽視。
「2004年全球企業贊助的項目,以運動占69%,花費最高,顯示國際十分重視運動行銷。」智林運動行銷董事長施宣麟日前在一場運動行銷座談會談到,運動行銷蔚為風潮。
不過,他分析,台灣體育課常常被剝奪、挪給別的課使用,因此消費者對運動的接受度有限;台灣企業對運動行銷也抱持觀望態度,多半以贊助金錢為主,不敢貿然贊助行銷廣告。「但這幾年慢慢看到一些趨勢發生,未來利用運動做行銷溝通的平台,不無可能。」
王建民效應或許已經扮演催化劑,企業界開始看好運動產業能為企業帶來相乘效果,紛紛投入資金。
仁碩國際公司總經理黃晏雄認為,運動行銷最顯著的效果就是讓老品牌重生。當年紅極一時的波蜜果菜汁廣告就是靠棒球明星張誌家、彭政閔演出「三餐老是在外,人人叫我老外」,讓老字號飲料再度復活。
「台灣運動行銷的春天已經來了」,智林運動行銷公司才剛和美國大聯盟(MLB)簽下商標行銷獨家代理權,施宣麟期許藉由大聯盟登台,企業能更關注運動產業,智林要扮演推手,幫助想投入運動行銷贊助又不得其門而入的企業。
駐日多年的MLB官方代表史摩爾表示,在日本,從東芝電子到電信業者NTT都有大聯盟商標的加持,讓運動明星代言更有說服力,也帶動商品的銷售。他認為,台灣也能沿用日本成功的模式,帶動運動行銷熱潮,藉此大幅提升企業形象、知名度,乃至產品力。
MLB願意將商標代理權授權台灣,證明台灣的運動市場有一定的潛力和影響力。相對地,台灣的運動環境和美國等運動大國相比,仍屬小巫見大巫,若不改善,運動終究淪為行銷工具,只是玩票性質,對運動產業的發展並無助益。
【2006/11/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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