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林富元】 幾年前,有人預測 「隨取式影視服務」((Video On Demand—VOD)將會改變影視媒體的結構。不過幾年後,VOD還是影視媒體非常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且被其他技術搶去風頭。 在寬頻網路日益普及之後,「網路電視」(IPTV)問世,讓大家可以透過網路任意選擇自己想看的影視內容。於是又有人預測,影視媒體的傳統結構即將解體。 IPTV近來確實被炒得沸沸騰騰,但因為標準不齊、內容不夠等因素,還停留在蓄勢待發的階段。 最近,手機影視更成了新焦點,隨時隨地隨心選擇影視內容,將是大勢所趨。於是許多名家又預測,影視媒體的結構及價值鏈即將大洗盤、行動影視的時代即將到來。 以上趨勢,大致可通稱為「新影視2.0時代」。它們具備如下特點: 使用者的參與和掌控 長久以來,使用者就一直渴求「互動性」,但是它最終會以何種方式存在,始終眾說紛紜。過去的影視媒體,都由傳統結構的媒體公司決定,視聽眾在何時何地接收他們提供的有限內容。遙控器發明之後,觀眾其實已經取得某種程度的參與和掌控。後來網路電視漸被接受,我們不再對媒體公司所提供的內容照單全收,而自行決定何時何地收視什麼內容。 此外,在電腦、通訊以及消費器材三合一之後,使用者不再需要為了使用各種複雜的器材而傷透腦筋。加上結合數據、語音、影像的Triple Play服務,讓使用者選擇內容更加方便,參與和掌控度將大增。 使用者創作與過濾 MySpace與「無名小站」可以在短時間內紅得發紫,就是因為他們都符合Web2.0的觀念,在網上製造了一個大家喜歡去訪問及參與的社群。這個社群,讓參與者無所限制地發揮想像力,無所拘束的自我表現,而且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擁有那塊園地。 傳統影視媒體結構,內容由掌控結構的公司來創作、選擇、決定。使用者雖可創作,但是有太多的結構性限制,被採用的機會相當渺茫。 影視2.0結構有點像平面媒體蛻變的過程。部落格風行以後,每個人都可以創作、出版。類似的情形,也在影視媒體重演。未來內容的的創作,將呈百花齊放的現象。長尾理論 推翻了80/20法則,讓其他80%的內容也有表現的機會。 面對如此龐大的內容,大多數人都會有恐慌症。不過,就像「美國偶像」或「湖南超女」等電視節目,觀眾可參與選拔,我們早已擁有篩選、過濾的功能。內容一多,群眾自然會發揮制衡的力量,淘汰不好的內容。 (Blog 網站: bob.chinalabs.com,作者是 互聯網實驗室副董事長、矽谷玉山科技理事長) 【2006/11/27 經濟日報】 |
2006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智慧大富翁》新影視2.0時代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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