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9日 星期三

座談會》運用智財專利 站穩市場利基(下)

■ 台北訊
■主持人:翁得元(經濟日報執行副總編輯)
■紀錄:徐谷楨、李立達
■攝影:陳易辰
■與談人:
王鳳奎(工研院產業學院執行長)
王本耀(工研院技術移轉與加值中心副主任)
吳豐祥(政治大學科技管理專任副教授)
蔡東廷(鴻海集團法務經理)
盧文祥(智慧財產局副局長)Roger Borovoy(Fish & Richardson事務所專任律師)
●智慧財產與專利已經被國際資訊科技大廠列為重要營收來源,並且成立專責部門負責規劃。
工研院技轉中心副主任王本耀表示,部分企業雖設有「智財權部門」,但是卻設置在「研發部門」下。智財權部門應該要與研發部門「平起平坐」,甚至要更早開始發動。智財權部門先作好調查,再跟研發部門溝通,避免誤觸專利地雷,以及發掘專利與智財發展的商機,協助研發的進行。
培養敏銳度 提高智財價值
公司若將專利工程師、法務人員和市場行銷人員結合,等於申請專利的知識、訴訟的能力以及市場敏銳度一應俱全,將提高公司智財的價值。智財權部門的專利工程師,除了作專利布局分析,侵權鑑定,還有談判工作,至於專利申請則可以委外,因為公司內部的機密應該「自己人」作。
包括智財權政策法規、流程、平台系統、獎勵機制與管理指標等,這些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都需要專利工程師來的建立。智財權部門還要包括行銷人員,才能在作專利地圖調查時,兼顧市場的敏感度,否則沒有市場價值的產品,即使開發拿到專利,只是浪費成本。
產業學院執行長王鳳奎表示,在處理侵權官司與企業內作「專利地圖分析」時,非常專業,相關人才需要企業及早培育,智財權相關人才必須橫跨領域,包括商業管理、法律、甚至工程背景,還需要具備倫理規範的訓練。如果光是好人才卻沒有遵守倫理,危害更大。
鴻海法務經理蔡東廷說明,有些企業錢申請專利,但不知自己的市場定位和技術結構,申請之後也不會應用,反而變成「壁紙」。中小企業不妨透過取得授權,和大廠同步成長,否則進入訴訟,結果可能反被併購或被踢出市場。智財權有很多成本支出,比如要申請費、維護費和年費,而且不是立刻就能獲得專利成果,鴻海如果沒有策略規劃,也會在成本上卻步,視專利為畏途。
政大科管所副教授吳豐祥認為,以前企業多是引進技術,現在也有對外技術授權,如半導體業授權給歐洲企業,獲得豐厚權利金等。至於要不要將技術授權給別人,則要考量公司的競爭優勢,有些流程或生命周期很短的產品,專利保護的效果較弱。
鴻海把產業分析、市場分析和法務整合成同一部門,因為智財加上市場的雙重分析,可以帶來周延的商業作法,這也是為什麼子公司群創可以進入LCD市場的原因。
智財權策略 貢獻企業價值
智財局副局長盧文祥則指出,智財權的運用,以授權和移轉最典型,但有些大品牌可能是包裹成一批智財權夾帶賣給你,這時要找很強的律師協助檢視授權契約的內容。此外,聯盟式的交叉授權現在也很常見。
費雪和理察森專利事務所專任律師Roger Borovoy表示,1982年康柏電腦成立之初,只有三個人知道最初的經營構想。當我們創新開發「可攜帶」的電腦概念時,同樣擔心IBM這個巨人企業會搶走市場。但是,透過智財專利的運用,結果不僅讓康柏電腦站穩市場利基外,銷售量更在短短幾年內超越IBM。
智慧財產對價值創造的重要性,日益浮現。光有產品創意是不夠的,還要一套完善的智財資源規劃策略,貢獻企業價值,抵禦巨人企業侵權訴訟。兩者缺一,經營者都不應進行下一步的智財投資。
談判及協商 顯現專利價值
王本耀提出,工研院已經建立「專利交易平台」(網址patentauction.itri.org.tw)。企業可以到此網站搜尋需要的專利權,或是企業將不需要的專利提供給其他企業使用,讓大家各取所需。由過去將智慧財產權是「權利」觀念,改變成「財產」觀念,過去智財權價值是在相互訴訟,現在走向「藍海策略」,透過智財權交易的觀念,透過協商談判,顯現出智財權的價值。
蔡東廷表示,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時常提及「路遙知馬力,競爭憑科技」,鴻海對人才培訓訂有「教育訓練計畫」,每位員工都必須在一年內上滿114小時的課程;如果沒有達到時數,將對員工的年終考績有絕對性的影響。
盧文祥分析台灣情況說明,台灣96%都是中小企業,並不需要花成本培育人才或請律師;為了服務中小企業,智財局成立「智財培訓學院」,分散在北、中、南三個區域,舉辦課程。智財局也為中小企業,免費作內部診斷,目前累計已經有30家企業申請免費診斷。
智財局會開處方,包括應該建立何種組織制度,如何培養人才。我國明年3月將成立智財法院,也培訓一批專業法官,對於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將更上層樓。
王鳳奎總結說,智財人才培養方面,教育訓練的最好方式是在職場上邊做邊學,企業應有制度的規劃「師徒制」,採取師傅帶徒弟的方式,將學習常駐在企業組織裡。
【2006/07/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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