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改變想法的藝術 作者:霍華德‧嘉納(Howard Gardner) 出版:聯經 我們討論了組成分子互異的一大群人如何改變想法,分析了柴契爾夫人或甘地如何改變人心──他們的對象是一個國家的全體國民,或是一個社群所有的組成分子,這些人在知識和態度上,背景互異。然而若領導人要改變想法的對象是較小的群體、組成分子的背景和想法比較不那麼歧異──如一所大學、一家企業,或者一個俱樂部這些成員有許多共同點的團體,又該如何做? 創造說服大家的說法 在某些方面,企業最高主管或大學校長所面對的任務,其實不亞於如布萊爾或布希這樣的國家領導人。在這兩種團體中,領導人(和顧問)都得分析現勢,決定需要改變的地方,並且想像改變之後的情況。 然後領導人必須創造可以說服大家的說法,並呈現給自己希望改變想法的對象。這個過程的成功必須仰賴幾個因素:其中的故事是否有打動人心的效力,是否以諸多具有說服力的方式一再重複這些說法,以及領導者和周遭的人是否能身體力行、具體實現這樣的故事,是成功改變人心的關鍵所在。 然而,組織的領導人和政體的領導人比較起來,在改變想法、扭轉人心的本質和範圍上,都有極大的不同,其中一個不同點是規模。除了少數的例外(如天主教會、沃爾瑪百貨),企業、大學、基金會和非政府組織,規模遠比政體為小。 這些領導人的聽眾可能只有數十或數百人,也許上千人,但更多的情形很少,他們改變想法的對象通常是這個組織的員工或成員,員工或成員的參與,有部分出於自願(比如,沒有人非讀大學不可),同時也是暫時性的(員工很可能出於自願辭職或被迫離職)。 而意義最大的一點,則是這些組織的成員應該會有共同的知識核心、共同的目標,甚至有共同的命運──畢竟,萬一公司倒閉,大家都得走路。 雖然這種組織的成員未必有共同的專業技巧(即使有,也未必屬於同一領域),但我們可以合理推斷他們的想法應該有共同的核心哲學、知識,和屬於他們這個特定團體的文化。因此,比起國家或跨國界的領袖,成員較齊一的團體領袖,就能提出較複雜的故事──或甚至「理論」。 身體力行 改變人心 讓我再進一步說明。要促使人改變想法絕非易事,而要用較複雜的思考方式取代原本簡單的思維,更是難上加難。經濟學裡關於貨幣最有名的「葛氏定理」(Gresham’s law)──劣幣驅逐良幣,適用於各種規模的團體:較簡單的改變想法,一定會比複雜的改變想法容易。 但現在我要提出不同的觀點:在規模有限、組成分子背景相似、專業技巧又相當的團體中,較複雜的故事和理論可能比較有成功的機會。如果改變想法其他的條件都相當,那麼要改變IBM高階主管的想法,一定比改變全英(或全美)人民的想法容易。 (本文摘自第五章) 【2006/07/22 經濟日報】 |
2006年7月22日 星期六
好書導讀》改變想法 聽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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