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憶芬 根據AC尼爾森調查,2006年第一季國人媒體使用率,電視以99%的到達率居冠,網路超越報紙躍居第二,其次分別為廣播、月刊、周刊。 然而,電視收視率最高,廣告效益並非最強。eMarketer分析指出,進入廣告時段,一般人不是轉台、就是做其他事。且隨著隨選視訊(VOD)、數位錄影機(DVR)等數位科技的出現,可以幫助觀眾避開擾人的電視廣告。該分析表示,如果美國廣告主不立即改變策略,到2010年,將會有1,000億美元廣告預算投入沒人看的電視廣告。 在此趨勢之下,聰明的廣告主早已擬定對策。 相較於傳統的大眾媒體,網路是較能精確區分觀眾的媒體。因此許多廣告主紛紛轉戰網路媒體,網路也不負所望,展現出新媒體所具有的特殊生命力,發展出許多膾炙人口的行銷案例。 寶鹼公司的NoScruf便是其中之一。為了與其他競爭品牌對抗,寶鹼決定以匿名的方式對目標群眾進行網路病毒行銷。寶鹼先成立一個虛擬協會「反不刮鬍協會」,此協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讓男性走進浴室面對鏡子刮鬍子,因此女性選擇以不刮毛,來提醒男性不修邊幅的可怕。接著成立協會網站,配合購買關鍵字廣告,並製作網路短片供民眾線上觀看。其有趣的內容被各大部落格轉載,放在YouTuBe.com的短片也不斷被轉寄,網站noscruf.com因而創下單日60萬人次的高瀏覽量,後續效益持續發酵中。 網路行銷建大功,讓各大廣告主紛紛將廣告經費撥到網路上。美國互動廣告局調查指出,2005年美國網路廣告收入成長38%,創下125億美元的歷史新高。 未來的廣告行銷,應該是針對大眾市場做分眾行銷,而不是針對分眾市場作大眾行銷。企業會把預算移向網路,不僅因為網路所匯集的人群相當龐大,更是因為網路具有將人群分眾的特性,幫企業找到更精準的目標群眾。 相較於傳統媒體,由一群專業人士生產資訊,透過各種管道提供給消費者;Web2.0新網路時代,不再是以往的單向全盤接收,而是賦予消費者更多權力,選擇想看的內容。 透過Web2.0延伸出來的網路行銷手法,是近年來大行其道的部落格行銷、搜尋行銷。 各大企業紛紛投入部落格行銷,以人際溝通、口耳相傳達到宣傳目的。透過網友的彼此推薦,吸引真正有興趣的人前來閱讀,可做到精準且詳細的行銷,減少其他人的反感。但缺點在於,部落格需要長期維護,若流為電子廣告的形式,會慢慢流失群眾。 另一種是關鍵字廣告。這類廣告模式是利用網友主動的搜尋行為,在網頁上端或右邊顯示符合搜尋結果的廣告主,樣式簡單、不突兀,以不干擾閱讀為原則,且與網友所欲搜尋的內容相關,做到最精準的行銷。 部落格行銷能夠蔚為風潮,主要因為及時發布、回覆的特性,讓企業可以與真正有興趣的群眾進行直接溝通。 關鍵字廣告則是依據網友輸入的關鍵字,將最相關的廣告主內容送到網友面前,以滿足網友的需求。網友先打開需求的大門,接受廣告的機率自然提升許多,廣告主也可以因此找到真正有需求的消費者,讓消費者與廣告主互蒙其利。 Web2.0網路世界有如戰國時代,媒體百家爭鳴,資本較不雄厚的中小企業只要把握好的時機、管道及行銷方法,還是能以小資本在網路上打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 (作者是Yahoo!奇摩媒體事業部副總經理) 【2006/08/22 經濟日報】 |
2006年8月22日 星期二
行銷大「搜」查》網路廣告 行銷新勢力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