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5日 星期四

會計經緯》會計準則 邁向國際合流

【經濟日報/陳伯松】
昨天,本會為了讓世界各國瞭解,會計準則國際接軌潮流中,台灣所做的努力,並與各國準則制定者互動交流,在台北舉辦了「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ccounting Standards, 2006」研討會,邀請到各國代表共襄盛會,熱烈討論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日和明日,讓世界各國使用統一的商業語言(會計會講話),攸關全球化的成敗,首要任務就放在會計準則的全球同軌,並尋求具體實現兩項目標:一、讓各國財務報告能夠相互比較,也就是,相同交易或事項,無論發生在世界何地,都作相同的會計處理,在財務報表上,表達著相同結果;二、讓財務報表品質更高,更透明,更可靠,財報使用者可以更放心地閱讀。
兩大主流 誰能勝出
上述目標說來容易,做起來並不輕鬆。首先,當前會計準則有美國的GAAP和歐盟的IFRS兩大主流,以對會計準則規定的詳細程度來分,IFRS屬於抓大綱型的principal base,相對的,GAAP則是規定較為詳細、具體的rules base。這兩大主流雖於2006年簽了Mou,描出未來兩主流合而為一的藍圖,可能擇一而行,也可能具體比較後,發展出第三準則來。這項訊息透露出:到底是principal base勝出,抑或rules base好用,都還在未定之天。
事實上,目前形成的與IFRS合軌的主流,光就合軌字義,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有關文獻中,就曾經出現過:Harmonization(調合,在早期)Convergence(輻合、收斂,當前)和Adoption(採用,這是IASB的終極目標)。實際上,主要國家的合軌狀態分成四大類:一、未接軌,只是準備要做的國家:美、日;二、制定準則和IFRS等同(IFRS -Equivalent)的國家:澳、紐;三、局部開放使用的國家:蘇俄規定只限金融機構使用IFRS準則;四、加入當地國情予以修正的國家:中國、台灣。
並且,GAAP與IFRS均以英語為本,這對非英語系國家而言,把它翻譯成本國語言,以便融入於本國法規體系,乃屬必然,(否則它如何能夠落實為執行?)僅就翻譯的過程,也要大費周章,並無法免於受國家法規的影響。由此觀點來檢視,台灣周邊國家接軌的進度那麼慢,也就事出有因了。
例如:中國,至今會計準則仍由政府制定,宣稱自2007起,上市公司將採用主要的國際會計準則;日本,2002年成立準則制定的民間基金會,與國際接軌的腳步不明朗;韓國,1999年成立基金會制定會計準則,2009起全面採用國際準則;台灣,1984年成立本會,1999起開始推動會計準則國際接軌,至今上市櫃公司採用的會計準則已無太大差異(員工分紅費用化是最大例外)。
會計準則國際合軌在許多方面都面臨重大挑戰,除上述與美國GAAP的整合問題以外,IFRS本身也面對諸多批判:太理論化、公平價值無法建立客觀認定標準、制定準則時未採納各方意見乃至考慮各國國情、受美國影響太深…。
各國接軌 只限表面
在歐盟(EU)方面,雖然訂有時間表,包括2005年起歐盟下各上市企業首先採用,2007年將採用GAAP的上市企業及只掛牌債券的企業納入,2009 年與GAAP進行調和。可是,從美國方的觀點,卻認為至今仍缺具體事證,足以顯現IFRS在各國(甚至在EU內的各國)接軌的情形。在歐盟以外的國家,普遍存在各國法規和稅務會計障礙,以及努力執行的程度問題,各國均號稱接軌,可能都是「皮」的接軌而已,事實上,離接到「骨子裡」可能還差一段距離。
相較之下,台灣雖比周遭國家,面臨更多客觀條件的困難,在推動會計準則國際合軌方面,已一步一腳印地向前邁進。
(作者是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秘書長,本專欄周四刊登)
【2006/10/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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