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4日 星期二

董事長愛說笑》包庇非保護

■ 戴勝益(作者是王品集團董事長)
身為上司,部屬有困難時,伸出援手幫助他,叫做保護。部屬有問題時,替他解決,也叫保護。但是部屬犯了錯,卻刻意掩飾,就不算是保護,而是包庇了。
【解讀】
1. 掩飾部屬的過錯,美其名是「保護部屬」,其實也是保護自己。因為部屬有錯,自己也會受指責,所以就「將錯再錯」的掩飾過去。不但部屬感激,自己也相安無事。
2. 有些上司還會替部屬開罪,暗示犯錯的部屬不要招太多,反正只要你不講,大家又沒證據。這種上司已經不是包庇部屬,而是共犯!這樣的上司,領導威信很快就會喪失,因為他已經不能讓下屬服氣了。
【2006/04/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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