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4日 星期三

透視杜拉克》從大師視野 看高階管理

■ 陳珮馨
現代企業常談的「高階管理」,其實是晚近才誕生的概念,創始人正是現代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也是透過杜拉克的闡釋,進一步把傳統的管理概念和公司組織結合起來。
為了紀念去年11月辭世的杜拉克,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中華企業研究院學術教育基金會、台大管理學院及中美經濟合作策進會日前舉辦「杜拉克管理應用與台灣發展研討大會」,邀請國內管理學界前輩許士軍,嘗試從杜拉克的視角出發,從高階管理一路暢談到公司統理的概念。
結合組織與管理
杜拉克認為,高階管理概念的起源,必須追溯到19世紀末,德意志銀行經過十年的經營,從一家小銀行變成德國、甚至全歐洲最大的銀行,一旦公司的規模擴大,勢必走向多角化經營,複雜的組織運作下,自然就產生「高階管理」的需求。
許士軍解釋,在早期泰勒的科學管理時代,「高階管理」並不存在,因為當時一味強調如何提高效率,注重的是科學管理的精神;落實到操作層面時,指的是應用性的技術,並不牽涉任何的組織概念。
一直到杜拉克深入通用汽車公司,長達18個月觀察公司運作後,才把管理和組織結合起來,從中發展出「高階管理」的概念,也把管理學引入一個新紀元。
整合各部門職能
依杜拉克的概念,所謂的高階管理,牽涉的是和企業整體性、關鍵性有關的活動,聽起來似乎沒有特定的分工,也不等於一個明確的「職位」,卻是一系列看似模糊、但是影響重大的任務。
許士軍舉例,企業的分工職位,可能包括生產、製造、銷售、人事等,但都落在個別的領域,因此,每個人都把工作做好,並不等於整體公司表現傑出,除非透過高階管理運作,才能發揮整合的功能,串連出整體層次的活動。
高階管理的任務很多元,包括勾勒公司的遠景和使命、決定績效標準、建構人力組織、培育接班人、培育和維持多方面的關係、危機處理等,還要能發揮儀式性功能,例如,在特定場合致詞等。
這些任務有些共通特質。首先,必須具有整體性,不淪於枝枝節節的小事;其次,必須具有關鍵性,任何決策都要和公司重大發展有關,儘量不過問其他事務,因為時間有限;未來性也很重要,必須能看得遠、抓住趨勢;最後,還要具有權威性,一件案子討論得差不多,就必須拍板定案、負責到底。
可惜的是,許多國內企業並不了解高階管理的任務,於是出現兩種極端的情況,一是完全沒有高階管理,一是高階管理者從早到晚忙著處理瑣碎小事。
許士軍強調,高階管理的工作雖然很難描述,重要性卻不言可喻,比如說,開會時,各部門主管紛紛提出工作計畫和新構想,但是會議一結束,該由誰來扛起責任、監督所有部門徹底執行呢?這就是高階管理的核心工作。
團隊合作 監督執行
不過,全世界恐怕很難找到一位領導者,能兼具所有的高階管理特質,也因此,團隊合作非常重要。杜拉克也指出,高階管理是一個團隊,所有的高階管理任務必須清楚分派給每一位團隊成員。
當然,每一家公司著重的主要責任不同。許士軍表示,高階管理通常不參與具體運作,但如果部分的實務運作是公司的關鍵能力,就要納為高階管理的責任。
問題是,團隊成員不一定擅長交付的任務,也因此,杜拉克強調「幕僚單位」的重要性,高階管理需要的資訊、分析、提問方向等,都必須仰賴幕僚協助,才能應付繁重的資料蒐集、報告、簡報等工作。
公司高階管理不能為所欲為,必須搭配一套監督的機制,因此董事會肩負重任,負起監督、檢討公司決策、扮演諮詢單位的任務,同時負責任命高階經理人,以及和社會進行多方面的溝通。
只是,在現實的生活中,董事會常淪於「虛構」,看似存在,卻不起作用。在杜拉克的觀察下,造成董事會名存實亡的原因很多,包括和公司經營成敗沒有切身關係、沒有充足的時間,甚至和公司牽連過深,例如,董事任職於和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董事之間具有互惠關係等。
其次,董事會並非「民選」,往往由高階管理者安排,站在高階管理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找一個太強悍的董事會,上下交相賊的結果,許多公司的董事會淪為橡皮圖章,成為法律要求、社會期待下的產物。
董事會 扮演監督角色
面對層層困境,杜拉克提出許多建議,協助董事會扮演好監督的角色,例如,董事會必須與公司經營分離、徹底斬斷利益關聯;董事會依照公司的重要領域,組成不同的小組,並由部門的最高主管一同參加;高階經營者必須認真挑選董事,把爭取適任董事視為優先要務。
此外,杜拉克建議聘請外部董事,因為外部董事不熟悉公司的具體業務,反而更能扮演監督角色;最後,也是最實際的作法,就是董事待遇不能太寒酸,一定要具有足夠的吸引力。
儘管推動獨立董事會的呼聲甚大,但回顧國內企業一路走來,仍是荊棘遍地。許士軍嘗試從文化的角度,提出最深層的疑問:「集體領導」是否有可行性?尤其是華人企業。
杜拉克勾勒出的高階領導概念,完全是從「團隊」的角度出發,但是在我們的企業文化下,真的能夠放下英雄主義,接受集體決策的方式嗎?許士軍很不樂觀,他形容現實情況中,企業往往假集體領導之名,最後仍舊要「鬥」出一個領導者。
其次,獨立董事是從美國引入的制度,從國內企業的角度看來,刻意找唱反調的人,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豈不是「違反人性」?何況任命獨立董事的人,就是公司的現任當權者,身處在這般「政治」的氣氛下,誰還敢丟出反對論調呢?
說穿了,「權力」才是關鍵核心。許士軍半開玩笑說,任何人只要掌握60%股份,就算沒有任何學問,公司上下也得聽他指揮。他接著感嘆,最近獨立董事很時髦,大家談得火熱,以為能聘請獨立董事就是好公司。
殊不知,原來是「獨立董事」難求,大家都擔心吃上官司,只好千挑萬選,確定是「好公司」,才願意接下獨立董事席次,企業還要奉上數千萬美元的執行業務保險,才能博得他們的心安。
眼看,明年元月新證交法起跑後,凡是資本額500億元以上的金融、保險企業,都必須遴聘獨立董事,恐怕又將引起一波極熱烈的獨立董事話題。
西方的理論框架,如何移入東方的企業土壤?好不容易爬上高階寶座,又如何願意放出權力,接受董事的「獨立超然」監督?看來,杜拉克腦海中的完美企業,儘管人心嚮往之,一旦落實到凡塵俗世,仍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
【2006/06/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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