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永猛 出自《福惠全書》的「打下馬威」, 指的是新官上任下馬時,對不服從的部屬加以責難,以樹立權威。 談判桌上,為了增加氣勢,一開始就向對方嗆聲或百般為難,以挫其銳氣,就是典型的下馬威談判法。以初次談判為例,我方若想瞭解對方是否說謊,就可以直接表達我方的不信任:「我聽到的和看到的與事實不符」,或故意反駁對方的意見,給對方一個下馬威。 運用這項談判手法需要純熟的技巧,處理不當容易激怒對方,反而得不償失。除非對方有求於我方,或我方認為談判破局也無所謂,或自認為能平息對方怒氣,方可運用,否則還是謹慎為之。 採取下馬威談判法的技巧如下: 先嫌先贏:針對對方的提案,直接提出我方的難題與懷疑。 例如,「貴公司商品沒什麼麼特色」、「貴公司商品品質沒有想像中好」、「貴公司商品與其他品牌沒差異」、「他牌商品比貴公司商品更便宜」、「上次貴公司的交貨期延誤了」、「貴公司提出來的建議案都不可行」。 提出敏感問題:提出數量及最嚴苛條件,並仔細詢問細節,看對方是否有所躲閃。 強調危險性:強調對方行為可能造成危險,引起對方警覺,以有效避免事情惡化。 例如,「在釐清一些事實前,我必須暫時停止談判」、「現在說出問題的癥結還不算太晚」。 強調白紙黑字,文字化:例如,「關於今天的談判的內容,我們需要以文字化加以紀錄與確認」。 (作者是BNSC商業談判研究中心主持人,業務行銷、談判溝通專業講師;http://blog.webs-tv.net/bnsc;Email:alexymh@cm1.hinet.net) 【2006/06/13 經濟日報】 |
2006年6月13日 星期二
談判秘笈》下馬威 先嫌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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