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6日 星期日

標竿學習 ARM與顧客共創雙贏

■ 余家斌
根據美國生產力與品質中心的定義,標竿學習(Benchmarking)是一種系統性及持續性的評估過程,藉由不斷比較本身企業與世界領導企業的流程,以獲得協助改善經營績效的資訊。
標竿學習,在國外已發展十多年,企業對於標竿學習的應用,除了觀念的啟發外,也建立出嚴謹的流程與導入方式。令人雀躍的是,在企業不斷地淬煉之下,業已發展出各種不同的流程模型,例如全錄 (Xerox)的十步驟流程、AT&T的12步驟流程等。儘管這些流程模型不盡相同,精神與原則卻是不變的,我們可參酌它的精神與原則,發展一套通用的流程模型,作為實際執行標竿學習行動的依據。


國外案例分享———矽智財公司ARM


全球第一大的矽智財公司ARM成立於1990年11月,資本額325萬英鎊,是由英國Acorn電腦公司旗下設立於劍橋的RISC微處理器實驗室獨立出來,並由其中12位工程師所組成。早期ARM專精研發技術,但缺乏資金購買昂貴的晶片製造、封裝和測試設備,因此改採授權生產的方式,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突破先天的限制,也建立起創新的營運模式,為ARM的發展模式奠定了基礎。

早期ARM授權的對象都是半導體大廠(英特爾、德州儀器、高通、摩托羅拉等)。原本採用無限制使用次數的授權方式,到1999年,主要半導體大廠都已成為ARM客戶,為了進一步擴展營收,2000年,ARM調整智財(Intellectual Proper-ty, IP)授權營運模式,將整個產品授權分為IP授權、設計服務授權、製造授權三個部分,依授權層次的不同,價格各異。這種授權方式,主要是為了讓中、小規模的設計公司能以較低成本取得授權,再透過晶圓廠的製造,將產品量產,以求快速擴大市場占有率,使得ARM處理器核心成為產業的標準。


創新授權營運模式


經過多年的運作和磨合,ARM終於找到了適合的商業模式:不生產任何商用的半導體產品,只靠收取矽智財使用費來獲利。此一營運模式的直接好處是,晶片大廠不再視ARM為競爭對手,而是能夠相互支援合作的朋友。由於不銷售和生產晶片,ARM與晶片供應商、手機設備製造商以及應用開發商非但不是競爭對手,還結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目前ARM收入來源多元化,首先是專利授權費用,即授權金 (License Fees),這是客戶採用ARM專利時一次給付的費用;其次是按照一定使用比例收取的專利使用費,此為權利金 (Royal-ties),即客戶每增加一單位出貨,就加收固定金額的費用,或依客戶每個出貨單位的平均銷售額的百分比來收取。採用共生共存的合作方式,ARM不僅僅創造了自己的利潤與商機,也為合作夥伴帶來財富。

ARM透過出售晶片技術授權,建立新型的微處理器設計、生產和銷售商業模式,獲得極大的成果,就算既不生產也不銷售晶片 (Chipless),但採用ARM技術的微處理器遍及各類電子產品, 包括汽車、消費娛樂電子、圖像、工業控制、大量儲存、網路、安全、無線等市場,ARM技術幾乎無處不在。


增強核心能力與顧客共創雙贏


早期由於缺乏資金製造晶片,ARM採取授權方式創造營收,後來為了成為業界標準與擴大市占率,創新營運模式。過程中,ARM不選擇與競爭對手力拚,而採取增強自己核心競爭能力,並與顧客共生共存的方式,走出一條自己的路,這過程值得國內企業學習。

透過以上國外企業成功最佳實務的分享,國內業者可以參考標竿企業的長處,並思考標竿企業與自身的差異,加以學習。在標竿學習的路上,開放的心胸與接受新觀念,非常重要。領導人必須不斷和組織內、行業內,甚至全世界標竿團體比較學習,以增強追求卓越的心態,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建構台灣產業別標竿學習模式


貝恩管理顧問公司 (Bain & Company, Inc.)2003年調查指出,標竿學習名列企業最常用的管理工具第二名。有鑑於標竿學習為業界常用管理工具之一,並且考量一般企業實際執行標竿學習會遭遇的困難,如標竿企業不願意分享成功心法,不知如何找尋適合標竿、有效導入標竿學習等,中國生產力中心 (CPC)在經濟部技術處指導下,針對我國產業競爭力進行產業別的調查研究,找出各產業別的關鍵績效指標與關鍵成功構面,建構國內產業別的標竿學習模式。

中國生產力中心也研究國外相同產業的關鍵成功因素,並導入國內業界學習分享,以期達到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效益,協助廠商快速轉化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體質。此外,中國生產力中心舉辦一連串教育與服務活動,宣導標竿學習的觀念,進一步協助廠商透過標竿學習工具提升競爭力,2004年度並選定汽車零組件業及研發服務業(包含生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服務業、智財服務業)進行調查,未來將擴至不同的產業。(欲了解相關訊息請上i-bench網站ttp://www.i-bench.org)

(作者是中國生產力中心顧問師,本文分享的ARM案例由清大科管所簡禎富教授指導,陳信穎研究生協助研究)

【2005/06/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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