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3日 星期日

陸企公司治理挑戰灰色地帶

■ 台北訊
公司治理目標在健全公司營運及追求最大利益。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於妥善規劃經營策略、適時公開相關資訊,有效監督策略執行、維護股東權益、對於公司爭取投資者的信任,增加投資人之信心,吸引長期資金及國際投資人之青睞尤為重要。
自從美國安隆案爆發以來,兩岸三地都開始重視公司治理,在法律與經營面做許多強化補救的措施,但是兩岸在許多方面仍有不少差異。
尤其是大陸企業開放不久,公司治理的機制不太健全,在大陸投資對這方面更需深入瞭解。中山大學與長庚大學EMBA亞太組同學,特別前往香港中文大學與廣州中山大學參訪,並就兩岸的公司治理,與香港中文大學教授姜兆東和廣州中山大學教授劉峰交流。
偏向英美治理模式
根據兩位教授的看法,由於大陸改革開放時間較短,公司治理的相關政策與法規,大多是從國外的成熟市場經濟中移植過來。
儘管中國大陸早期的法律制度起源於歐洲大陸,中國的公司法中也有與德國相類似的監事會,但是在大陸加入WTO後,越來越多的跨國企業與法人代表進出大陸的資本市場,主管當局希望活絡大陸資本市場,逐步採取偏向英美的治理模式來發展,由此不難理解中國大陸近期公布的公司治理相關措施 (例如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中強調董事責任、激勵措施、資訊揭露等),均偏向選擇英美式的結構特色發展的原因。
根據目前法規,企業的股東大會是決定公司經營管理重大事項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所選出的董事所組成,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此外,股東大會也選舉監事會成員,由股東和職工代表所組成,監督董事和經理的職權。經營階層則負責日常的經營決策。這點和台灣非常相近。
2002年1月10日頒布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公司設立獨立董事、激勵機制以及上市公司和控股股東間的關係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使上市公司的治理有章可循,也更接近美國的作法。
從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在2001年至2002年間,一連串頒布公司治理結構的相關辦法及召開的相關會議,可看出中國大陸企圖讓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的決心。實務上則問題重重,徒法不足以自行,大陸的公司治理在實務上面臨很多問題。由於許多企業都是由國有企業民營化,或是中外合資,因此在股東權益上會有許多灰色問題地帶。常見的問題如下:
股東權益灰色地帶
1.股權過於集中。上市公司多以國有企業為主,而國有企業的股權又十分集中。因為國有股不流通,因此產生少數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總股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對較低,而且國有股與民股的利益不一致,讓經理人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2.內部人控制嚴重。公司的資訊主要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內部人操縱公司運作,進行大量的關聯交易,影響股東權益。
3.中小股東、債權人權益得不到合理保護。公司大股東擁有公司的絕對或相對控制權,中小股東的投票權難以與大股東相抗衡,致使中小股東失去監督大股東的有效方式及動力。中小股東的權益難以得到司法程式上的有力支援。
4.董事會的功能難以發揮。尤其在合資企業,主要經理人大多由母公司直接指派,理論上要向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負責,但是真正的大老闆則是母公司,因此會發生母公司淘空上市合資公司的可能,公司董事會無法發揮功能。
5.法律環境不完善。《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資訊披露、會計準則等一系列的法規中,存在許多與現實的公司運行環境不相宜的規定,都還有待改善。
6.公司缺乏獨立運作的核心競爭力。有些國企在民營化的過程中,往往將核心的業務扣住,因此有些分割出去的公司,基本上沒有獨立營運的能力,也就會產生許多利益輸送的機會。
控制權利益適法性
劉峰指出,大股東獲取控制權利益的方式有合法與非法。合法的是創造帳上獲利,利用股利分配,將大量的現金分配給大股東。非法的方式則包括母公司大股東直接占用(例如,濟南輕騎占用上市公司超過30億人民幣),透過為母公司或大股東擔保來間接占用,還有不當的交易。例如,猴王大股東將一些即將破產的公司賣給上市公司。有段時間,中國大陸許多上市公司,紛紛向大股東高價購買商標權。
這些都是常見的淘空方式。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的「灰色收益」,包括與大股東的往來買高賣低,向大股東高價購買原料,或將產品低價交給關係人銷售等,不勝枚舉。
(本文由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及長庚大學合作的亞太EMBA高階經營碩士班中國經貿論壇提供,http://emba.nsysu.e-du.tw/
疑難解答Q&A
問: 中國大陸企業的董事會是否有獨立董事,能發揮多少作用?
答:中國的法規中也有獨立董事的設置,目前上海與深圳上市的1300家公司中,共有400多名獨立董事,但是很多都無法發揮必要的功能。
最近曾經發生一個事件,在2005年7月,廣東的科龍電器發生部份股東公開登報,發動罷免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因為該公司的四位獨立董事坐領高薪,卻無法為公司的種種疑雲發表獨立的意見,造成投資人重大損失。
根據上海證券報的調查,有超過35%的獨立董事從未發表過與大股東或經營階層不同的獨立看法。
問:如何判斷一個大陸企業的治理風險?
答:要判斷一個公司的治理優劣,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瞭解清楚該公司的本質和結構,不能只看表面的配置,特別是要瞭解資產劃分,土地處理,後勤處理,和股權結構四個部分,否則會吃大虧。
舉一個例子,某家著名的酒廠將其品牌分割上市,也在市場上造成轟動,但是仔細看其業務內容,會發現該公司必須向原來母公司取得基酒,所有的土地資產經評價做為股本(評價基準如何便是關鍵),所有的後勤需要由母公司支援,流通股出2.25倍的資本,但是只取得25%的股權,上市後在業務和股權上,都還是完全控制在原來的母公司手中,像這樣的公司,淘空的風險便很高。
【2006/04/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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