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俊裕
在法治的社會中,事事講證據。對我而言,證據就是依據與數據。
念書時,老師教我們要守時、守法、守分。守時就是遵守時間約定,以免耽誤自己或別人的事,這是做人處事的基本禮貌。
至於守法,要守什麼法?其實一般人還真弄不清楚,因為法令、規章、制度多如牛毛,公司也有繁複的規定及管理辦法,可能沒有一位員工全盤瞭解。在「不知」的情況下,如何要求員工守法,因此,企業必須想辦法提醒員工。
公司設立內部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就是讓所有員工「做事有依據」。做事有依據時,若其他人或稽核人員告訴你做錯了,就可以要求對方指出錯處及他所依據的辦法或規定。
如果別人告訴你「這是公司規定」或「上面交代」,也要追根究柢的問明是那一項規定、哪一位主管。主管交代事情也要有依據,絕不可憑自己好惡,甚至違反公司規定。
至於守分,就是謹守本分,對於自己的工作職掌任務,一定要全力以赴達成。這有賴充分瞭解工作所要達成的目的,為什麼要這樣做?是否有更有效的方法可提升效益與效率?
要深入瞭解自己的工作是否有改善空間,可以善用IPO流程管理法,清楚瞭解每一件事的流程及依據,才能在工作上謹守本分,順利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務。
在知法的情況下,才能「做事有依據」,此外,更須時時「心中有數據」,因為掌握正確的資訊,才能判斷事情的對與錯,合理或不合理,做出正確的決策。
我一再要求部屬「做人要有品德,做事要有品質」。做人是否有品德?可以從這個人是否「守時、守法、守分」來判斷。做事是否有品質,則可以從他是否「做事有依據、心中有數據」看得出來。
品德需要修養操練,品質需要依據數據,希望新的一年,每個人的品德、品質都有長足進步。
【2006/0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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