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1日 星期二

談判秘笈》妥協策略

■ 黃永猛
談判桌上,雙方為談判地點與座位安排爭執不下時,由對方決定地點,我方決定座位安排,或以輪流主辦的方式,讓彼此不吃虧也占不到對方便宜,就是各讓一步的妥協策略。
妥協策略也稱折衷策略,有所堅持也有所讓步。相較於非贏即輸的零和策略,妥協策略有贏有輸,既安全又舒服,也不會動了肝火。談判結果,雙方雖不滿意卻可以接受,重點是可以為談判陷入僵局找到一個下台階,並且在短時間讓雙方都各有所獲。
選擇妥協策略的前提是,雙方以一個有限的方法,在某些議題上達到一定程度的退讓,並嘗試不損及彼此關係。
因此,當零和策略激起雙方衝突不斷升高、談判瀕臨破局時,或採行合作策略,雙方很難達成共識時,或受到上級期限壓力,雙方不願意破壞彼此關係時,妥協策略就可以派上用場,讓談判不致雙輸。
由於雙方在談判條件上有所退讓,因此談判結果與設定的目標會有落差,不過至少可以讓雙方願意談下去。
以認同卡回饋佣金為例,發卡銀行只提供每筆刷卡金額的0.3%給合作企業當回饋金,企業卻要求0.5%,若雙方堅持己見勢必破局,選擇妥協策略各讓一步,以0.4%達成協議,不失為一個退而求其次的快樂結局。
選擇妥協策略時,我方必須重新設定談判議題優先次序與條件,確定哪些項目可以妥協,也要針對對方能妥協的議題、次數與範圍進行策略性沙盤演練,並確定對方握有決策權及底線,最好能爭取時效,一次拍板定案。
既然雙方有心妥協,就必須展現彼此誠意,釋出可以妥協的條件,但應設定期限,否則妥協會持續延宕,難有成果。以土地買賣為例,賣方開價1億元,買方喊價9,000萬元,雙方互讓一步,妥協為9,500萬元時,應同時設定簽約時間,以避免反悔生變,讓妥協變得毫無意義。
如果雙方一開始就採取零和策略,為了讓談判有一定的結果,勉強採取妥協策略,我方的妥協要一點一點退,不能一次就妥協過多,否則對方可能得了便宜還賣乖。
妥協時,最好先試探對方的反應,並解釋無法再繼續妥協的理由,同時要求對方做相對的妥協。對方不願意妥協想占盡優勢時,談判將回到你死我活的零合競爭,此時我方要做最壞的打算,以維持起碼的立場與尊嚴。
(作者是BNSC業務談判研究中心主持人,業務行銷、談判溝通專業講師;
http://blog.webs-tv.net/bnsc;
Email:alexymh@cm1.hinet.net)
【2005/10/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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