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9日 星期二

談判秘笈》代理人談判法

■ 黃永猛
除了親身上談判桌外,針對特定議題或特殊對象,在策略運用上有時會先委託代理人出面,等時機成熟後,再由當事人拍板定案。
代理人包括談判專家、律師、會計師、經紀人、仲介商、代理商等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透過代理人談判有利有弊,事前需謹慎評估,以下分析可做為參考。
一、彌補我方專業不足
代理人具備我方欠缺的專業技術,一來能確保我方權益,二來能直接切中議題進入談判核心,讓談判更有效率。以土地或房地產買賣為例,透過房屋仲介公司先出面與不同的賣主談判,再經由經紀人的專業接觸,讓我方有更多選擇的機會與議價的空間,可做為談判決策的參考。
二、保持談判客觀冷靜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尤其是智慧財產權談判等爭議性談判,雙方都是當事人,容易因投入太深而造成情緒失控,不利談判進行。雙方歧見太深或互有敵意時,透過代理人出面談判,一方面可以緩和氣氛,讓談判更理性中立,另一方面可以將談判拉回正軌,導向雙方期待的結果。
三、擴大人脈
透過代理人的專業關係,可以擴大我方的人脈。以廣告代理商為例,我方若不了解媒體購買生態,可以透過代理商的專業經驗與豐沛人脈,與不同媒體進行談判,藉以取得較好的版面、播出時段、更優惠的價格及贈送更多的廣告秒數。此外,遇到爭議及衝突時,也可以透過代理人的人脈,尋找到有利關係人進行調解。
但代理人的加入,容易因人多口雜或代理人的強勢介入,徒增談判變數。即使談判前,我方給代理人明確的目標,一上談判桌,代理人不一定會貫徹我方想法與做法,增加談判困擾。
此外,代理人可能會有過濾談判內容、斷章取義或解讀錯誤等溝通障礙,造成談判條件該讓的不讓,不想要的卻不斷爭取,或交換到沒有價值的條件,讓談判複雜化,甚至延誤時機。
代理人等於我方的分身,挑選業界的頂尖高手, 不如選一個適合、值得信賴及談得來的代理人,可以多方打探或請人推薦。人選確定後,就要讓代理人及早進入狀況,了解談判的來龍去脈,並充分掌握我方的目標、策略、權限、底線以及角色扮演,何時由代理人全權上場、何時一起上場,都需事先模擬演練。
委託代理人所費不貲,跨國性談判甚至高達千萬元。計費方式有抽佣、計時收費或以專案計算,最好先談好收費方式,簽約後再進行。業界雖有公訂計費標準,但還有殺價空間,就看我方如何發揮討價還價的談判功力。
(作者是BNSC業務談判研究中心主持人,業務行銷、談判溝通專業講師;
http://blog.webs-tv.net/bnsc;Email:alexymh@cm1.hinet.net)
【2005/08/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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