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人在談金融整併時,都提到了「非合意併購」,卻比較少談到「非合意併購」的本質與意義,還有我們在其中可以掌握的契機與方向。 非合意併購的英文,原是hostile takeover,就是大家比較常聽到的敵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只是比較友善的說法,也可以說是unsolicited bid,就是不請自來的併購。 這個「不請自來」,是指管理階層或大股東並未發出要跟其他公司併購的訊息,但是有其他公司或由於策略上的因素,想併購該公司,或認為這家公司的管理未臻完善,沒有幫股東創造最好價值,所以想買下這家公司,重新改革,創造獲利。 這樣的併購,可以出於純粹的財務投資,也可以是策略性併購,常常出現在公司股價低迷,大家認為它的市值低於公司實際價值時。例如,前一陣子雅虎的業績不佳,微軟想要併購它。 其實,非合意併購只是指在初步階段而言,併購過程要成功,最後總要訴諸於全體股東,要多數股東同意。但是併購最初階段的盡責調查,是要經過管理階層與董事 會的通過,這是最困難的一個環節。因為一般併購牽涉的金額頗鉅,沒有經過周詳的盡責調查,一般而言,買方是不敢冒然躁進的。 董事會的董事要基於其對股東的看守責任(fiduciary responsibility),忠實地評估併購的提議,甚至邀請專家及投資銀行協助評估,以決定被併購是否符合股東的長期利益,進而給予買方盡責調查的機會。 董事會在考慮此併購提議時,如願意考慮,通常就會邀請其他有意購買者加入戰局,提升購買價格。因此非合意併購常會最終變成合意併購,進而提升股東利益或公司價值。即使最後沒有併購成功,由於非合意併購的開端,至少會使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開始重視如何提升企業的長期價值。 非合意併購,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機制,可以強化公司治理。因為管理團隊如果沒有盡心盡力創造公司價值,就很可能會有併購的邀約不請自來,只要董事會同意,這家公司就要把公司帳冊、經營成果攤出來,讓購方檢驗,進行實地查核,以便對方評估是否併購。有這樣的壓力,管理階層才會戰戰兢兢,嚴守股東利益與公司治理,強化股東權益的長期價值。 在台灣,這樣的機制更別有意含。《經濟學人》曾針對台灣企業進行研究,結果發現許多是家族事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他們的企業傳承,常常侷限於家族世代,一 但被選為董事長,就不願放手,即使做不好,相關股東也礙於情面,使企業經營逐漸走下坡。非合意併購的機制,就可以督促這類企業的管理團隊,仍要用心經營, 否則將有其他黑馬出面角逐其經營權。 在我們現在熱門的話題──金融改革方面,非合意併購也會帶來積極的影響力。它除了在第一線發揮監督管理階層的功能,協助創造企業最大價值外,還會產生催化 作用,發動進一步的整併行動。假設現在有一家銀行經營不善,許多人都覺得很可惜、這是個大有可為的機會,只是一直沒有人出面。在第一家公司,例如私募股權 基金,開始發動非合意併購時,就有可能有別的銀行,也就是所謂的白馬騎士(white knight)也站出來表達有意競逐,進一步帶動產業整合。 在台灣,未來影響非合意併購和產業整併的,還有政府規範。因為一方要買,一方不願意賣,雙方都會祭出各種法律手段來逼另外一方就範,因此非合意併購常會引起很多法律糾紛與爭端,端賴法院來仲裁。 也因此,許多法律規範宜早準備就緒。美國都是以判例來做為依據,因為有許多案例,自有所追循,但也引發很多爭端。台灣如果有較多的非合意併購案例,現行法 律體制恐怕得有所修正。因為「時效」是非合意併購的基本要件,我國法院判決是否能即時提供裁決,也是非合意併購案件成功的要素。 由於許多併購是跨國的,或是國境內的整合,關聯許多產業壟斷、國家安全問題等。因此即使在最開放的國度,如英、美等國,許多併購都是要經過政府的最終許可及同意。雖然非合意併購是不請自來,但如果它危害到產業競爭、國家安全及政策時,政府最後還是可以踩煞車。 事實上,如果有敵意,是不可能完成併購的。不管稱為敵意併購或是非合意併購,真正的敵意對象,是管理團隊。許多人因為誤解了其中「敵意」或「非合意」的意 義,而讓整個企業、甚至產業體系流失了許多價值。由此可知,如果只是用情緒性的字眼和擔憂來解讀非合意併購,只是抗拒改革的契機。 (作者是台灣花旗環球財務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 【2009/03/01 經濟日報】 |
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
名家觀點》不請自來的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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