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導師的一席話:「法律雖然追求的是公平與正義,但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系不是要訓練你們成為冷血無情、伶牙俐齒的辯才,有時候,講理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千萬不可得理不饒人。」在我近20的工作生涯逐漸獲得印證,也讓我受益無窮。
「理性」或「感性」的管理模式,一直是管理者最難拿捏的法碼,如何在天平的兩端取得平衡,確實需要經驗與智慧。
理性的管理者設計各種鉅細靡遺的管理制度,精算各項管理成本和利潤,訂定生產線般的作業流程,再以ㄧ絲不苟的標準評量員工的績效。員工成了企業投資的「原料」或賺錢的「工具」,目的在達成企業訂定的產能和產量,完全忽略「人性」的價值。
在國內知名企業,不難看到上述理性管理模式,這些企業的營運績效和員工待遇可能不錯,員工卻不一定快樂,或許私底下會批評公司,主管、公司出了狀況,更會幸災樂禍地看熱鬧———既然公司處處和我計較,別奢望我會對公司掏心掏肺。
也有不少標榜人性化、自主管理的企業,凡事把員工利益擺在第一位,規章制度的設計和執行,都訴諸感性。這樣的企業或管理者,相信都會深獲員工的愛戴和效命;但競爭力卻逐漸流失,最後大多面臨關廠倒閉的命運,最大的受害者反而是員工。
由此可知,過於感性的管理,員工就如同溫室裡的花朵,ㄧ旦必須移植到戶外,接受風吹雨淋日曬時,很快就會枯萎凋謝,正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
伊索寓言中「北風與太陽」的故事,指出要讓路人脫掉厚重的外套,嚴峻的寒風只會得到反效果;和暖的陽光,才能讓人心誠悅服的接受。
「理性與感性」就像「北風與太陽」,是管理者的棍子與蘿蔔,如何交互使用才能發揮最大效用,須靠經營者智慧與經驗的累積。理性固然是領導者必備的條件,有時感性比理性更能解決問題。
【2006/07/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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