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汝祥 出版:財經傳訊 作者與錫恩顧問團隊花了七、八年時間,摸索出一套以中國國情為基礎,而又結合西方法治理念的4R管理系統。 4R管理系統,是一套以結果為核心,以個人的責任為管理基礎,以組織的檢查與即時獎勵為管控工具的管理系統,把個人和組織的執行力結合在一起。這套系統是一套法治管理系統,而不是人治管理系統。 因此不論是員工、主管或是老闆,做任何一件事,只要用4R管理系統管理,就可以提升執行力,獲得想要的結果。 4R管理系統的4R指的是: R1(Result):定義成果。結果定義得愈清楚,執行就愈確實。無論對總裁還是對員工,定義結果都是執行的起點。 R2(Responsibility):一對一責任。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安排工作時,明確界定每個員工該做的事和該負的責任。否則一件事要大家一起做,常常會落到沒人做。 R3(Review):檢查與追蹤。追蹤和檢查是企業落實「執行」最關鍵的一環。管理者應該記住:人們不會做你希望的,只會做你檢查的。 R4(Reward):即時激勵。即時激勵的關鍵在於立即兌現獎勵,而不完全在於獎勵的大小。這就像突然降溫時的一件禦寒衣服,勝過一件毛皮大衣。獎勵兌現的時間愈長,獎勵的效果就愈打折扣。 【2007/12/01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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