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永猛
從策略研擬,地點、座位、議程的安排到會前的造勢,談判緊接著就進入一連串的實質性談判。雙方經由提案、磋商、爭議、協調到拍板定案,可分開場、中場與收尾三大階段,每一階段都左右談判的成敗,不可輕忽。
開場階段是雙方的試探期。由於彼此陌生,為了自保,雙方僅會碰觸一些表面上的問題,並語多保留。也會藉著掀開第一張底牌測試對方的談判溫度,作為後續談判參考。開場階段可分以下五個程序:
先禮後兵:禮貌上,坐上談判桌,雙方會先交換名片並寒喧幾句。較有手腕的談判者會說一些場面話,來活絡氣氛,並為談判暖身。應把重點擺在察言觀色上,仔細聽其言,並觀察對方身體語言所代表的意義。
再次確認議程:理論上,談判前雙方已經設定好議程。不過,實務上還是會有變更議程的突發狀況。以合作關係談判為例,同一集團關係企業間的談判,會遵守會前議訂的議程。但談判雙方還是要做確認以示尊重,若一方要求增加議題,應放入臨時動議。
又以零和關係談判為例,談判的一方可能一開始就提議變更議程,讓談判擦槍走火,並藉此測試對方的耐性與功力,以達到擾敵效果。不過,雙方都瞭解,開場階段的首要任務是確定議程,因此最後還是會把議程敲定,讓談判可以接著進行。
進行提案:議程確認後,雙方即可針對所負責的議題進行提案。由於彼此都心知肚明,這是試探性提案,因此都採開放性提案方式,讓彼此蒐集到對方的談判情報與意圖。
若為合作性談判,雙方應以口語方式提案,儘量不要咬文嚼字或使用曖昧不明的言詞。若為零和式談判,提案就會花招百出,甚至誤導視聽,造成對方的誤判以占點便宜。
初步討論:提案後,隨即進行討論。雙方儘管會有一些小爭執,但還在試探階段,誰都不願意背負終結談判的罪名。也因為沒有當場決策與期限的壓力,初步討論後,還是會握手告別,並約好下次談判的時間與地點。
開場會後會:開場初次談判結束後,談判團隊立即要召開會後會,就雙方成員的角色扮演、談判策略、談判技巧、團隊表現、籌碼與底線進行檢討,並形成共識,以做為下一回合談判的參考。
(作者是BNSC業務談判研究中心主持人,業務行銷、談判溝通專業講師;
http://blog.webs-tv.net/bnsc;Email:alexymh@cm1.hinet.net)
【2005/11/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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