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9日 星期日

高科技業者 如何在大陸勝出?

■ 徐作聖
2004年4月,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對區域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雖然其政策目標在於抑制大陸過熱的經濟,以穩定原物料價格,並利用金融改革,達到穩定經濟成長的目標;但此次的宏觀調控政策,在相關的配套經濟政策上有兩點改變:一是從「行政主導型投資推動」轉向「企業主導型投資推動」;二是從「投資推動型經濟增長」轉向「消費推動型經濟增長」。
這種轉變是以市場供需機制為導向,政府政策為輔的方式,引導經濟朝向市場供需平衡機制,為因應全球化的重大策略。
除了金融政策外,2004宏觀調控政策衍生的執行內容有下列四項配套產業發展政策:
一、將全國劃分為東北、北部沿海、東部沿海、南部沿海、黃河中游、長江中游、西南與大西北八大區,除保持行政區完整性,注重區域發展差異,且延續大西北與東北老區的開發政策。
二、由中央政府統籌各項基礎建設,開放統一市場,打破區域封鎖,促進區域間競合與協調;加強網絡縱深與中央控管能力,並由中央政府設置跨部會機構統籌資源分配。
三、由中央機構主導2006年「十一五計畫」中「863計畫」高科技的發展項目,交予地方政府執行。
四、發揮金融改革在宏觀調控中的重要作用。亦即中央政府負責領導及分配國家資源,決定高科技產業發展項目與發展地區的規劃工作,並充分授權地方政府,分區負責執行中央交辦工作;同時在金融體制運行上形成對照組,監控整體經濟成長速度,達成國家經貿快速平穩發展的目標。
近年來,由於區域經濟結構的改變,台灣高科技廠商有加速投資大陸的趨勢。台灣高科技產業結構以代工、製造為主,企業優勢來自於製程改善、高良率、低成本等。受限於本土市場狹小、企業規模不足、產品技術與創新不足、市場通路與品牌難以開發等因素,投資大陸成為重要策略。
大陸企業快速興起,發展成全球製造中心已是不可擋的趨勢,威脅台商生存。大陸市場龐大、人力資源充沛,基礎研發能量驚人,唯缺乏快速量產的製程技術管理及國際經營經驗,雖然競爭在所難免,未來兩岸互補有極大空間。
此次宏觀調控政策,為市場帶來更活絡的交易空間,更能符合未來高科技產業發展策略中產品創新 (Product Leader-ship)、全功能服務為主 ( Customer Inti-macy)的需求。
台灣高科技產業面臨結構性轉型的迫切需要,廠商核心能力的改善有賴新科技的注入。為因應全球競爭的挑戰,台灣高科技廠商可採取以下發展策略:
一、提升新興科技產品競爭力
建立知識經濟平台,有助於技術整合新興科技研發的投入,藉由產業內廠商垂直整合策略,提供全功能服務產品,大幅投資研發經費,降低產品成本,提升規模經濟優勢,並建立品牌、通路、售後服務等配套資源。
二、提升全球運籌與供應鏈管理效率,建立低成本優勢
建立全球運籌與供應鏈系統,開發新興市場,加強資訊基礎建設的布建與推廣應用,建立高科技相關產業聚落,推動新產品開發、配套資源的建立,擴大規模經濟範圍。
三、轉型成為知識服務業
建立知識密集服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投入與累積研發資源,持續擴大規模經濟,並提供技術交易、交易市場建構、智財權、技術管理顧問、風險管理顧問、技術仲裁等專業服務。
高科技產業發展應著重於產品與製程創新,未來策略方向應包括:生產與研發基地的拓展、擴大市場規模降低成本、投資研發與新市場應用、產品技術多元化與長期投資等。在策略的執行面上,台商之間的整合以及規模經濟優勢是關鍵。但此次宏觀調控對台商現有科技產業的影響最大,未來觀察的重點包括:土地和資金取得、市場規範、兩岸意識形態發展等。
對於具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台商應有的策略目標是:技術與市場經濟縱深的提升,而核心能力培養及結合產業整體創新能量是其重點。建議台商可考慮建設平台式的產品技術開發與服務,而政府方面可加強知識產權與技術交易制度的建立、擴大市場縱深、制訂產品技術標準、規劃執行戰略性產品技術開發。
另外,台商可積極參與科技研發合作,開發特定區域市場。根據宏觀調控配套政策中「中央規劃、地方執行」的特定科技項目,積極從事研發,並與大陸科研機構建立良好合作關係,引進大陸人才與資金。
在市場開發方面,可形成地區特定產業群聚,並與大陸企業共同經營產業價值鍊中的關鍵環節,以加速產業群聚效應。此外,與地方政府合作,取得市場開發與行銷的優勢也是重點。
(作者是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
【2004/12/19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