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人員或SOHO族,不是「體制內員工」,處理智慧財產權更要小心。 專利權和營業祕密部分,原則上依契約關係決定由所有權人擁有,但老闆擁有使用權。如果是著作權,著作人格權屬派遣人員所有;著作財產權則依契約規定,但老闆擁有使用權。 此外,網路部落格流行,不少觀點或文章不錯的部落客,被出版社相中出書,雖然擁有書籍的著作權,但引用別人的文章,須註明出處,否則會侵犯著作權。 不久前,便發生某知名作家被懷疑引用某位網路部落客的文章,而被控告侵犯著作權。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世杰指出,網路上的資訊很多,真真假假很難判斷,更何況是否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因此,引用網路資訊要很小心。 【2009/03/16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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