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透視鏡》資源流動積極創新

這幾年我國產業雖有成長,但也面臨許多挑戰,尤其產業結構的調整一直不如人意,有志之士莫不憂心忡忡,紛紛提出革新之道。不過,人言人殊,唯一的共識是「積極創新」。知易行難,大家都知道要創新,但如何創新?在哪一方面創新?恐怕才是關鍵議題。

根據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對全球及台灣資訊電子產業領導企業的研發行為進行分析後發現,想要有效強化體質,並提升產業能耐,需有以下創新作為:

首先,應鼓勵企業強化應用面及商業模式等提升顧客知覺利益的創新。事實上,在科技與產業成熟化趨勢下,國際大廠亦面臨漸進式與模組化創新難以創造持續性競爭優勢的窘境,紛紛另闢蹊徑,透過開拓新興市場、應用、服務及產品架構,塑造新的競爭優勢來源。

例如,英特爾積極進入印度等新興市場,從事消費者需求研究,並且結合其他業者共同推廣WiMAX作為新興通訊系統;高通(Qualcomm)、諾基亞面臨 通訊與影音多元匯聚趨勢,走出技術或產品本位,朝消費應用和模式發展,企圖以新的技術、產品或服務架構,搭配適當的商業模式,滿足變遷中或成形中的市場需 求。

在不景氣廠商降低研發投資之時,政府應加大研發鼓勵的力道。鼓勵企業從事創新活動的同時,也應將應用或商業模式的創新,提升至技術和產品創新相同的位階。

換句話說,政府不僅應鼓勵企業開發新技術與新產品,也應鼓勵企業針對各種市場需求發展新的應用與商業模式,讓原本屬於單點的漸進式技術與產品創新,經由應 用與商業模式的連結,擴大影響層面和價值,形成系統性的創新。如此,台灣廠商數十年來累積的技術與產品創新能耐,可望經由應用、市場化加值,創造新的知覺 利益。

其次,應活絡台灣產業網絡成員的合作與互動。資通訊產業將走向數位聚合,除了英特爾、Sony、微軟、諾基亞、三星等 橫跨多個事業領域的超大型廠商有能耐從事整合型創新外,中小企業勢必透過跨組織合作的模式,以匯集適當且足夠的資源從事創新。因此,在新形態創新的主導典 範尚未浮現之時,網絡型組織事實上可善用承擔風險的彈性優勢,探索各種創新的可行性,但前提是,促成不同廠商合作的交易成本低於預期的創新價值或利潤。

尤其經過海嘯衝擊重整及人力釋出後,預期將有許多新型中小企業出現,政府可扮演降低跨組織合作交易成本的第三方角色。例如,提供中小企業合作研發的誘因、 協助並鼓勵企業進行科技移轉、以各種創新組織形態降低合作創新的交易成本、強化智慧財產權以保障合作研發的成果不被投機者侵吞等。

經由政策性介入及引導,台灣中小企業的創新能耐可以進一步透過更活絡的互動與合作,進行互補性資源與能耐的重組與發揮,進而提升產業的總體創新能耐。

最後,因應開放性創新時代,應建構創新資源有效流動與連結的社會情境。由於全球資通訊產業隨著技術標準與成熟化,創新 典範數十年來已由大型實驗室主導的封閉式創新,轉變為經由購買、授權、共同研發等多元化模式從事開放式創新。在此典範中,商業模式決定廠商應從外界取得哪 些創新資源,以及廠商哪些內部資源應提供到市場上,由更能發揮價值的對象創新與運用。

台灣向來是淺碟型經濟體系,廠商的創新能耐難與國際大企業相提並論,加上上述資源運用的鎖定效應與磁吸效應,整體創新投入面臨弱化之虞。儘管台灣創新的要 素稟賦不若歐美大國,但從開放性創新的角度來看,台灣仍有機會藉由建構創新資源有效流動與連結的社會情境,吸引並尋求互補性的外界資源,進行符合廠商商業 模式需求的創新,如技術、人才、資金等,廠商應積極行動。

(作者是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資深產業顧問兼所長)

【2009/03/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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