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日 星期五

CEO視野》共生與競爭

人類為凸顯自然界的殘酷生存競爭,經常使用「弱肉強食」般的言詞。但是只求一己的繁盛導致對手的滅亡,未來自己也會走入疲憊衰竭之途。因此就企業界的競爭而言,大愛同樣也是生存的必要條件。

當然企業為了保護自我,為了能夠發展業務、走向繁榮,首先需要用小愛守護企業,然而經營者只考慮自己企業的利益,客戶便可能因為無利可圖而離去,導致經營 走入了瓶頸,最後不但員工和股東的利益沒有保障,企業本身也會面臨倒閉的窘境。因此有時太過於強調企業本身的生存,反而促成企業的敗亡。

利己須兼顧利他

要避免企業走入不幸的命運,必須從事能讓顧客、員工及股東等圍繞在企業四周的人都感到滿意的經營;也就是說,發展小愛時也要顧及對他人的大愛。

因此現代社會有所謂的「反托辣斯法」,目的就在防止單一大企業掌控整個產業。我認為,這種做法是政府運用有形的執法協助推展共生思想,以期將這種思想植入現代社會。

政府的用意在於督導企業長期雇用員工,同時顧慮往來企業的進步與繁榮。照顧員工和支援生意往來的企業等作為,都屬於無私的大愛,此外,企業獲利就該繳稅, 讓國家社會可以有效地運用稅金,企業也可以捐獻金錢,協助社會的發展…。以上的行為都屬於大愛,總之企業必須嘗試透過這些動作與社會共生,才能在社會中長 久生存。

企業間競爭的結果,可能導致對手倒閉,但是這樣的結局其實就如同剛才提到的,是「適者生存」的結果。無論任何企業,首要任務就是努力求生,讓自己的企業能夠存活和發展,乍見之下這是自私的小愛,但還算符合自然界的生存法則。

良性競爭 和諧共生

不過,也不能因此打著共生的旗號,像航空母艦一樣組成一支艦隊,設法結合同業一起運作營利。雖然如此做對同業有利,但是對一般消費大眾而言,卻是很大的傷害,這種行為絕對不是基於大愛的共生行為,相反地,只是業界整體營私的小愛而已。

我既肯定企業為了生存,彼此競爭是有必要的;也認定為了有競爭的對手,企業間有必要走向共生。例如,在日本的國道路線上,如果只開了一間麵店,生意往往不是很好,開店不久就倒閉的例子也很多;如果這家店周圍有很多家麵店,顧客就逐漸匯聚而來,結果每家店都生意興隆。

這主要是因為各家麵店為了競爭,除了不斷改善口味,價格也很便宜,因此每家店都生意繁忙,這就是共生的結果。相反地,如果某家店為了獨占生意,全力阻擾隔壁開新店,自己的服務和品質卻因為沒有競爭而無法提升,於是客人日漸減少,最後還是走向倒閉。

上述的例子顯示,在接納他人和發展多樣化的前提下,才能形成競爭和共生;有了競爭與共生,社會全體才能開始逐步走向繁榮。

(本文摘自天下雜誌出版《稻盛和夫梉哲學—人為什麼活著》)

【2008/02/01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