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剛起步的時候,充滿理想色彩,胸懷抱負,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王國,九年之間終於睥睨天下,但因過於自我崇拜,開始掏空、侵占、欺瞞,以各種虛詐手段意圖取信大眾,最後卻不免急速敗亡。以上描述不是在形容任何一位政治人物,而是簡述大企業家兼20世紀(也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大騙徒Ivar Krueger的一生。克魯格的傳奇,資本市場參與者尤其不能不知,因為時下各國證券交易法規中所設各種規範,幾乎無一不直接間接與之有關。 集「火柴霸主」(Match King)、「全球金融王國之驕子」(The prince of the first global financial state),以及「舉世最大騙徒」(The world’s greatest swindler)稱號於一身,克魯格生於1880年的瑞典,自幼聰穎,曾兩度跳級,16歲高中畢業,四年之間又取得斯德哥爾摩皇家工學院土木與機械雙碩士。隨後赴美國、墨西哥、南非等地工作,習得當時專利的鋼筋混凝土技術,1907年回到歐洲為該專利技術在瑞典與德國的代理商,並進一步成立本身的營造公司,不出四、五年,包括奧運體育館在內數項地標工程,均為其努力的成果,名聲鵲起。 除本業外,克魯格開始涉入家族的火柴工廠經營,他發現金融手段為擴充最好的方式,透過合併、募股、反向併購(reverse take-over,很先進吧!)等手段,將瑞典及北歐火柴業一統江山,甚至包括上游設備製造商及原料供應商。接著克魯格採取前無古人(應該說空前絕後)的全球擴張策略,向各國財政欠佳的政府提議借款以交換該國的火柴專賣權,此一策略居然奏效,全盛時期克魯格擁有歐洲及南美35國的專賣權,其中15國為獨家專賣。其旗下IMC(國際火柴公司)的全球市占率為75%。公司總資產為瑞典全體銀行總放款的7.5倍,相當於目前1,000億美元的價值。克魯格的代表甚至曾跨海來華,造訪當時國民政府,代表的筆記中還盛讚當時財政部長的開明,據說中國有意賦予火柴專賣,但克魯格考慮中國內戰不休而作罷(政治不安定,一切免談)。 克魯格王國的擴充,主要來自持續的募資與併購,倫敦、紐約及世界各地的投資人,均為其擁有30餘國(公開說明書中自稱43國)的專賣權及大量政府債券所迷惑,紛紛投入資金,購買其所發行的股票或債券。但克魯格一方面因擴充過速,另一方面因將資金以洗錢方式轉入私人名下,更重要的是所持債券多數信用欠佳,克魯格不得不偽造財務報表、虛設公司,甚至偽造政府債券以取信投資人。同時為向銀行借款,又進行操縱股價(七年內上漲1,100%),維持擔保品價格,如此愈陷愈深。 1930年為克魯格王國的顛峰,旗下公司超過200家,涵蓋歐美生產事業及金融機構,目前仍有盛名的瑞典Ericsson及SKF當時均為其所控股。但同時市場亦傳出該集團的財務問題,克魯格周轉發生困難,其母國瑞典銀行的拒貸亦對其他銀行產生警示作用,1932年3月,克魯格在巴黎寓所飲彈自盡。事後的查核,才發現克魯格作風之大膽妄為,除上述手法外,還有虛設銀行存款帳戶、抽換擔保品、濫設會計科目等。 美國聖地牙哥大學法律教授,F. Partnoy在所著「The Match King」一書中,認為現代許多金融創新,或多或少均可溯源至克魯格的「功與過」,而美國1933-1934年證券法的變革,也多可歸功於Krueger Crash對美國市場的衝擊。 的確,克魯格當年所運用的金融手法:如公開招募、私募、併購(垂直、水平)、轉換分割、反向收購,現代人仍樂此不疲;甚至資產證券化,也可說是師承克魯格貸放各國政府再以債券為擔保轉向投資人發行證券。至於2007年迄今為害甚烈的次貸證券,「經濟學人」雜誌也說是克魯格公司報表上loans secured by real-estate mortgages的餘緒。 近年來不少金融事件引發國人一陣學習證交法熱潮,綜觀證交法中最熱門的第20條、第32條、第155條及第157-1條,莫不是「克魯格」條款。 從地雷股到近二年的證券案件,台灣資本市場似乎也不乏縮小型的克魯格,例如閱讀博達案起訴書中引述的情節,是否有克魯格隱身在後的感覺?其實放眼政壇也有克魯格,由清純自信到失德詐偽,起起落落。只是克魯格在最後關頭,並未一走了之,而是自殺謝罪,以生命承擔一切。當今克魯格,是否能夠有此擔當? (作者是中信證券董事長,曾任合作金庫銀行董事長、財政部次長,熟悉金融市場實務與管理) 【2008/01/29 經濟日報】 |
2008年1月29日 星期二
名家觀點》誰是當今Ivar Krueger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