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5日 星期日

賺多少才算夠?》資源成本算進去

■ 董建華
企業價值其實還有一個盲點:計算報酬率的基礎是什麼?
之前談過「附加」價值,價值既然是不斷附加上去的,那麼究竟是以什麼為基礎來計算?也就說,我們可以比較兩家企業,哪一家相對的比較會賺錢,但是沒法知道其所賺的錢就絕對值而言是足夠的。
回想之前提到的兩家企業,你是否真的覺得用1億元的資產每年賺200萬元的那家企業是有價值的?是值得投資的?這樣的懷疑很理所當然,因為拿1億元放在銀行就可以毫不費力、毫無風險地每年賺200萬元,既然如此,何必拿這樣的錢冒險去經營企業?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要計算企業的價值,必須考慮社會提供給企業資源的機會成本(譬如說:銀行定期存款的利息就是一種可能的機會成本)。企業創造的報酬必須高過於資源的機會成本,才算是真正創造出附加價值。
資源的成本怎麼計算?最普遍的方法就是「加權平均資金成本」(Weighted Average Capital Cost, WACC)。由於企業的資本來源不外乎股權與債權,兩者分別有不同的成本(也可以說是提供資源者所要求的最低報酬率),所以就按照兩者在資本結構中的比重予以加權計算。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最可貴之處是告訴企業經營者:股權不是沒有成本的。一般經營者只看到損益表上會顯現的債權成本(利息)。卻不知道通常股權的成本遠高過債權的成本(這一點大部分的股東也不知道)。
我們可以把ROIC與WACC相比較,前者大於後者,就代表企業在創造價值,否則,縱使企業有賺錢,其實仍然是在損毀企業本身及社會資源的價值。這就是 EVA(Economic Value Add)理論的根本精神,我們也藉由這個根本精神再一次見識到企業價值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的有趣連結。
【2006/03/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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