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什麼樣的知識,企業才感興趣?

許士軍

 知識乃是人類社會一個特有的創造物,也代表最有價值的文化遺產,但是從產業發展的現實觀點,人們認識到知識之重要性,並非出於所謂為了滿足好奇心的動機,而是為了創新的需要。在此所稱創新,也不是只做了某種不一樣的事,而是經由產品或經營方式的差異化創造了市場價值。由於這種價值創造的根源來自知識的直接應用,因此人們稱呼這一時代的經濟為「知識經濟」。

 如杜拉克在其鉅著《後資本主義社會》(1993)中所稱「在知識經濟中,生產力並非來自如何將資金、土地與勞力分配到工作上,而是如何將知識應用到工作上」。關鍵在於,在「知識經濟」中,知識乃是「直接應用」到工作上,不像在「工業經濟」階段中,價值創造乃經由機器設備和既有的製程和技術做為知識載具,這時所應用的,乃是已被凍結了的知識,只能算是「間接應用」。在這狀況下所生產的,乃是大量標準化的產品,益以龐大生產力的條件,最後反而落得供過於求和價值低落的下場。

 換言之,在工業經濟中,由於一企業所安裝和使用的昂貴設備和技術,反而構成知識經濟中的負擔和包袱,阻礙了它對於新的知識的採用。近年以來,許多進步的企業,將生產製造外包給亞洲國家,如台、韓和今日的大陸,而將產品開發、品牌、通路和服務這類活動留在自己公司內進行,其背後原因,即在於將後一類容許知識的「直接應用」---也就是創造價值---的機會掌握在自己手中。

 近年來,國內無論政府或業界都高唱「知識經濟」的口號,企圖將知識直接應用在組織活動上。然而,事實顯示,似乎進展有限。探究其原因,應該和我們產業結構有密切關係。

 在此所稱產業結構,並非指一般產業之水平分類,而是指一般所稱的「代工製造」(OEM)、「設計產製」(ODM)以及「自創品牌行銷」(OBM)三種經營模式而言。不同的經營模式就可能先天決定了所應用知識的範圍和內容。

 具體言之,如果一家企業所做的,屬於OEM業務性質,此時所追求的,將是降低成本、提高品質與準時交貨這類足以決定能否贏得訂單的關鍵項目。在這狀況下,企業所感興趣的,只是有助於達成這些目標的知識;至於其他知識,譬如有關消費者購買動機和行為,通路與競爭狀況等方面的知識,在他們看來,則是和自己無關的,也是用不上的知識。

 設如一家企業所承接的乃是ODM業務,此時這家廠商所要做的,已不限於依規格製造這一範圍,而需要了解顧客之使用狀況、材料使用、競爭產品之比較…這些方面的知識,尤其屬於美學工藝方面的知識,更不可少。

 設如這家企業將自己定位為品牌經營者,這時所要面對的,乃是自己做主人的所有問題:從品牌命名和設計這類作業層次問題,一直到自製或外包、定價、競爭定位、通路關係等無數的屬於策略層次的問題都必須加以考慮、分析和決策。這時自然所需要的知識範圍更廣,也更複雜。

 總之,說什麼知識可以有助於企業經營這種話,只是一個空洞的原則而已,在現實上,企業是否會真正主動尋求知識加以應用,以及應用那些知識,基本上乃取決它們是否和企業的經營模式有關,除此之外的知識,不管外人或專家強調是多麼重要,對於企業來說,是無關痛癢的,也是不感興趣的。(許士軍/台灣評鑑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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