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人才西進》創造產值 登陸領高薪

想要登陸的台灣中高階經理人日增,但他們對於薪資問題卻多所疑惑。

很多人以為,外商企業給的薪資最高,其實不然。在大陸,外商可分為三類:「老」外商──進駐大陸十幾年,除了logo看得出是外商,其實已是十足的本土企業;「新」外商──登陸時間不久,還在摸索期;「假」外商──顧名思義就是以外商名義註冊的內資公司。

外商企業的中高階經理人,離職率最高。這可歸因於許多企業指名挖角外商經理人,以及外商企業對中高階經理人薪資福利所訂的「落日條款」。

「落日條款」是指合約上的「薪資福利遞減」條款。外商企業為了搶人才,一開始會祭出優渥的條件,但會在任用合約上,說明薪資福利會逐年向下調整,合約到期前,將調整到與本土企業中高階經理人接近的水準。

所以,合約到期前,勞資雙方若談不攏續約條件,經理人就會跳槽。而且高階異動會帶動企業進行相關的組織調整,可能引發一波離職潮。

落日條款有其邏輯及必要性。企業認為,任用二、三年後,薪資應該反映員工的產值。員工進入狀況後,第二年、第三年就開始創造產值,薪資福利不應該來自於合 約的保障,而來自於他創造的績效。第三年合約保障的條件雖然縮水,但若如公司預期,創造了產值,帶動業績成長,此時企業給員工的就不是「保障的福利」,而 是針對他所創造的績效給予的「獎金」。所以,只要能夠創造企業預期的產值,就證明自己的價值,薪資福利就不會縮水。

在大陸,也有薪資先蹲後跳的現象。有位負責澳門市場開發的業務總經理,年薪近人民幣80萬元。最近,他卻被一家上市公司以年薪人民幣50萬元挖角過去,出 任華東區業務總經理。問他為何接受新職位,他答說:澳門市場業務成長有限,相對的分紅也有限;但是以他的能力,他相信自己可以在內地創造10倍、20的市 場及產值,也就是說可預期的分紅獎金也有10倍、20倍的成長。

根據我的經驗,在大陸真正可以領到高薪的經理人不外真正有實力的高階管理經營人才,有策略及產出的業務型人才, 具備特殊領域專業、高度技術性的研發人才。

根據104人力銀行中國獵才部門的薪資排行榜前十名,超過一半是陸資企業。陸資企業的老闆很敢給,他們對自己的產品及市場信心十足,非常願意把錢花在技術及人才提升上。

雖然台灣人才還不太適應陸資企業老闆,不過,一旦有機會,不要輕言放棄,因為優秀的人才不應有時間及空間的限制。我身邊有許多台灣人才在陸資企業擔任要職,他們優異的表現不僅為自己贏得尊敬,也為台灣求職者在陸資企業打開一扇門。

前進大陸坐擁高薪,你準備好了嗎?

(作者是104人力銀行中國獵才總監,alex@104china.com.tw )

【2008/09/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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