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企業廣角鏡》家具 家臣 家奴

【經濟日報╱葉匡時】
有位朋友曾任政府高官,退休後轉任某知名民間企業的高階主管。有一回與他聊天,提到他的工作,他有感而發,認為台灣許多老闆主控的家族企業,員工可以分為家具、家臣、家奴三類,聽來頗為有趣。
這位高官朋友說,他現在只是企業的「家具」,擺著好看的。某個程度來說,「家具」其實就是客卿,通常在公司內部頭銜尊崇,但實質權力有限。「家具」必須是退休高官,或是具有相當社會聲望的人士。企業延攬這些「社會賢達」,一方面是希望利用他們的既有關係,以利業務發展;另一方面則是提升企業或老闆的形象,讓外人認為這位老闆有禮賢下士的格局。
因應法規與社會的期待,現在有很多企業必須延聘獨立董事,據我所知,有不少企業的獨立董事有如「家具」,擺起來很好看,卻沒什麼大用。
「家臣」則是替老闆處理「家務機要費」的人。老闆要處理難以告人的事務,不論是否與公務有關,都會被託付重任的人,是為「家臣」。「家臣」的條件是對老闆忠心耿耿,口風緊,必要時還要替老闆承擔法律責任。
老闆上酒店、送紅包、陪公子讀書或要做某些齷齪事時,絕對不會找「家具」,以免有損「家具」以及他個人的形象,此時就要由「家臣」來負責打點。
比起「家具」,「家臣」的工作要辛苦得多,但是,老闆對「家臣」有知遇之恩,「家臣」當然也就肝腦塗地的報答老闆。「家臣」的正式職級頭銜未必很高,但實際的權力、地位,卻是「家具」所遠不及的。
為了討生活而被迫放棄自由與尊嚴的人謂之奴。許多員工為了保有一份工作,常常要承受老闆無理的羞辱;也可能為了工作而犧牲生活品質與尊嚴;這些員工或許都可以歸為「家奴」。
「家奴」與「家臣」最大的不同是,「家奴」沒有機會參與「家務機要」,不必處理「家務機要費」;因此,「家奴」的階級地位遠不如「家臣」,但萬一老闆出事,不必替老闆頂罪。
「家奴」畢竟是人,總要維持一定的尊嚴,真的受不了,總有選擇離去的自由。但也有不少公司員工,有如謝長廷所說的「豬、狗、雞、畜生,只管吃」,既無真正的生產力,也沒有尊嚴,那可就是「家畜」了。
(作者是中山大學企管系教授;e-mail:kuangyeh@gmail.com)
【2007/10/3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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