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文創產業觀察》當想要遇到需要…

【經濟日報╱鄭秋霜】
有位男性友人,老是抱怨他搞不懂女人,尤其是他太太。「明明已經有那麼多包包,其中不乏名牌包,為什麼還要一買再買?」
不要以為只有女人這麼愛買。有個自稱「數位敗家子」的男同事,出門採訪時的配備大包小包到驚人程度,各式新穎資訊科技產品應有盡有,「光是數位相機就有四台」。
在物質充裕的今天,幾乎沒有人「需要」多一個包包,但大多數人都「想要」名牌包包;很少人「需要」用到四台相機,但大多數人都「想要」功能更新更好的相機。
想要的,永遠缺一件…
沒有一個女人「需要」多一件衣服,很多女人卻「想要」永遠缺少的那一件;沒有一個家庭「需要」再多一組咖啡杯盤,但若是威治伍德(Wedgwood)或法藍瓷(Franz)的杯盤組,「想要」的人應會一大堆。
舉了這麼多例子,只是想分享一個觀念:需要與想要,是有差別的;而根據「需要(need)」與「想要(want)」,會發展出不同層次的產業。
「需要產業」滿足的是生理或生存的基本需求、實際需要,例如每個家庭都需要杯碗盤盆,才能吃飯喝茶;每個人都需要穿鞋子、穿衣服,才能出門見人。在物質生活還不富裕的時代,滿足生活的基本需要,幾乎就是當時新興產業的終極目的。
但是,當大多數人的基本與實際需要獲得了滿足,「想要」的東西就愈來愈多、愈來愈好,因此,「想要產業」滿足的是「更好」、「更獨特」、「更個人化」、「更心靈層次」的需求。
文化創意產業,基本上不只是「需要產業」,還是「想要產業」,因為它不只照顧人的溫飽冷暖,更關心人的心理、情感、想像、期待等。
2007年在台灣引發關注的「明日博物館」flow market,是「想要產業」的代表作。
這個像超市的場域,陳列著寫上「有機食物」、「乾淨空氣」,甚至令人不甚明暸的「四分之一無條件的愛」等黑字的不同造型空容器。
想要產業,滿足心靈需求
這個市集到底賣什麼?從「需要產業」的實用角度來看,這些空容器買回去,充其量只能放些小東西;但如果從「想要產業」的角度來看,它賣的正是消費者對於每一組黑體字所組成的想像與希望。雖然不同觀察者的解讀各異其趣,但它標榜的「A better tomorrow」,足以說明一切。
生活形態產業的興起,更是「想要產業」的集合表現。
2006年底「簡單生活節」,兩天內吸引3萬人買票參加,這個活動的主軸是演唱會及創意市集,卻將它們整合在「簡單生活」的名稱下,讓很多人都衝著「簡單生活」而來。
近年來,樂活(LOHAS)、慢活、慢食、有機等生活形態,逐漸在台灣擁有愈來愈多擁護者,這些都是「想要」更好的生活形態的集體想像、追尋或實踐。
不過,「想要產業」其實有深層及淺層之分。
以排隊搶購為例,有人為了需要(例如颱風天的必須品搶購)而搶,但也有人為了想要(像是名牌打折或低價特賣)而排。但值得關切的是那些因為「想要」而拚了命、花了時間排隊買到的東西,現在的下場怎樣?是束之高閣、變成被遺忘的庫存?還是變成生活中、生命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文創意涵,挑動深層感動
好友到歐洲出差,不遠千里、小心翼翼地提回一套陶瓷精品,「我希望這些東西將來有一天留給遙遙,她也會感受到這些美好事物。」遙遙是友人的愛女,我相信,當她長大後,不論是否喜歡這份禮物,但這套給她媽媽帶來啟發的陶瓷精品,應仍會為她帶來深層的感動,因為這裡面還有著媽媽的愛。
由上述兩個例子可見,淺層式的「想要」產業,可能刺激的是衝動型購買,稍一不察,極可能助長人性貪欲;但深層式的「想要」產業,卻讓人購買後會產生連結、心生珍愛,持續把玩使用、甚至傳家珍藏。後者,才是文化創意產業應該念茲在茲的方向。
在海拔1.3萬多公尺高的喜馬拉雅山脈洞穴閉關修行12年、《雪洞》一書的傳主丹津‧葩默(Tenzin Palmo),曾在帶領一個禪修營開示時,舉了一個擁有400雙鞋子的女士為例,並問大家:「有400雙鞋子的人,每天該怎麼決定今天穿哪雙?」
「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需要』400雙鞋。」她接著說:「這是個完美例子,告訴我們實際需要(need)和貪欲(greed)的差別。你真的只能(對她)發揮慈悲心了!」
「佛陀把貪婪比喻成鹽水,喝得愈多,愈覺口渴。」丹津‧葩默說,我們的現代社會建立於給人一杯又一杯的鹽水喝,我們都是笨蛋,才會一杯接一杯地喝,所以,我們應該要觀照本心。
傳達文化藝術與生活美好
文創產業的本質,不是鼓勵貪婪、無止境地消費,而是有選擇性、有態度式的消費,「選你所愛、愛你所選」。文化創意以商品為載體,傳達文化藝術及生活的美好,最終目標是涵養人性、撫慰人心,也藉由消費,塑造及促成你我「想要」的世界或生活的到來。
消費者,可以是這股「深層想要產業」的最大促進力。雖然「想要」一不小心極可能助長貪欲,雖然我們想要的可能總是比需要的多,但愈來愈覺醒的消費者,應透過自覺且有選擇性地消費「深層想要」的東西,有形無形地促成產業提供讓人深層想要的商品或服務,而不是對廠商所提供的商品或名人所提倡的生活主張,照單全收。
「想要產業」如果是明日的藍海,突破「微利化」的未來獲利主要來源,光是「淺層式想要產業」,並不足以達成這個目標。只有創意人與企業人共同為「深層式想要產業」努力,才能讓更多人寧可多花一點錢買「深層想要」的好產品,不會因為貪便宜或衝動,而亂買一堆用不著或不需要的東西,如此發展文創產業,才能真正為社會帶來更美好的提升。
(本文摘錄自經濟日報與三采文化合作、31日出版的《好創意,更要好管理》)
【2007/10/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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