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1日 星期五

管理省思》遠離黑函文化

■ 吳鴻麟
蓋茲提出「數位神經系統」理論時,我剛好在某企業擔任稽核室主管,當時的集團總裁,為了及時掌握第一線員工訊息及意見回饋,特別設立董事長信箱,並宣布所有信件會親自過目,並派專人處理。
沒想到這樣的美意,得到的竟是如雪花般飛來的「黑函」,來信盡是檢舉同事、主管各種千奇百怪的「惡劣行徑、不法事跡」,鮮少對公司業務或策略提供建設性意見。
基於職務關係,我調查處理所有信函。我花幾天時間粗略了解來函內容,發現大多是不滿主管管理風格或模式的抗議函件;部分則是檢舉不法的信件,卻少有具體事證,且都匿名;甚至不少表現良好的營業單位主管,也在檢舉名單之列。
因為信件太多,我自揣不是「包青天」,萬一失之偏頗,可能誤陷忠良。請示董事長後,我採行兩項處理原則:一是匿名信一概不處理,因為連董事長都不信任,不敢出具真名,不見得真心為公司好,頂多是爭個人私利,而且不知檢舉人姓名,難以查證事實;一是過濾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的工作表現,如果檢舉人歷年來表現不佳,公司沒理由採信他的指控,反而去調查表現優異的員工或主管。
如此處理不但杜絕了黑函文化,也因為董事長對具名者承諾保密及工作保障,揪出不少公司的害蟲,甚至開除副總經理級主管。
幾年後,我到另一家公司任職。過年前,全公司員工都收到一封匿名e-mail,指控一群主管結黨營私,占盡升官發財的好處。因為多名一級主管也在被指控之列,公司瀰漫一股不安的氣息,員工議論紛紛。
由於公司未在第一時間處理黑函,過了幾周,第二封黑函又散播開來,公司員工幾乎無心上班,人人自危。
最後,這個事件驚動了集團總裁,他意外出席主管會議,明確宣示「公司不容許黑函文化」。他表示,如果員工自認受委屈或主管不公,應具名循正常管道向上反映,如果上層主管不處理或得不到滿意的結果,再往上申訴到總經理、董事長,再不滿意可以找總裁,如果總裁也處理不當,這家企業就不值得留戀;但以不具名方式散布黑函,動機可議,縱使有理,一經查覺,一律開除。此後,黑函沒再出現。
「黑函文化」存在已久,以黑函表達不滿,其實最不智,也不是負責的員工應有的行為。有人經常批評、抱怨自己的單位,自認在這個單位沒前途,覺得上司昏庸愚昧、不明事理,這種負面思考的模式,不但得不到大家的認同,反而讓自己陷入痛苦深淵。
工作不順遂,首先應該檢討的是自己,而不是長官,黑函是萬劫不復的「黑洞」,智者請遠離!
(作者是第一保代總經理)
【2005/10/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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