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怡秀
一位朋友聊到買房子的經驗。總價2,000萬元的房子,從看房、議價到買房,前後只花了三天的時間。我好奇的問他,三天就做成這麼一大筆數字的決策,會不會太匆促?
他的回答很妙,但頗有一番道理:「決策雖有大小之分,但下決定沒有快與慢的問題。只要外在條件,能充分滿足預先設定的標準,就是下決策的時機點。」他接著補充:「對個人而言,不論買房子、選配偶、找工作、投資理財等較大的人生決策,都應該如此。」
有人做決策迅速、果決,也有人拖泥帶水、猶豫不決。
決策的快慢與對錯,沒有絕對關係,而是下決策的那一刻,是基於什麼基礎下決定的,要有自己的一套邏輯。很多「選擇性」的重大決策,可以事先規劃,比如買什麼樣的房子、喜歡什麼類型的伴侶、是否出國深造等,列下衡量的標準、每個標準的權重,以及能接受的底限。
有了這三項前提做基礎,若沒有時間壓力,則可以慢慢等待機會,等符合設定條件的目標出現,再下決定也不遲。若有時間壓力,就設定期限,時間一到,選擇總分最高的目標物。
但處於財務危機、失業、婚姻不合等逆境,反而要速下決策,想辦法走出心情的谷底,重建個人信心。
不論是在「有多種選擇」或「逼不得已」的狀況下做決策,一個人的成敗就決定於在這個關鍵時刻,做出什麼決定,以及接下來準備採取哪些行動。
(作者是美商團智科技大中華區行銷經理,網址:http://home.kimo.com.tw/marybethchou/)
【2005/10/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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