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大陸產業政策 牽動成衣業布局

圖/鄭京

對 成衣產業而言,中國大陸在全球眾多適宜生產地區中,因為同時具有多項吸引台商投資的誘因:(1)工資低廉、(2)勞力充沛、(3)語言與文化背景相 似、(4)土地租金便宜、(5) 可以享有當地的投資獎勵與租稅優惠、(6)產業供應鏈發展完整;並且在以往的配額時期,更有美國、歐洲等許多國家的關稅優惠待遇,成為最適合台灣成衣廠選 擇海外設廠的地點。

1991到2007年期間,台灣成衣產業在海外投資的總金額中,60%落在中國大陸,期間偶有受到特定因素的影響,如:1994年北美自由貿易區成立,吸 引廠商前往投資導致投資中國大陸的比例快速從1993年的92%下降至1994年的51%;在1996年時,我國政府宣示戒急用忍政策,赴大陸投資的比例 降低至僅存8%;隨後又在1998到2000年間,因為受到亞洲金融風暴延續的影響,大陸的投資比重降為在35%、12%、39%的比例。

其他期間投資大陸的比例大多維持在70%以上,尤其在2001年全球經濟景氣達到谷底後,隨後幾年台商成衣產業在海外地區的投資有相當高的比重在大陸,2007年更是高達99%的投資比重落在大陸。

但是自2007年開始,中國大陸的最低工資開始調漲、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成衣業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意願造成影響,促使台商重新衡量大陸以外地區的投資計畫。

大陸政策變動影響

大陸為吸引台商或外資前往投資生產,在以往推出多項的產業優惠政策,但是經過多年的經濟快速成長,國民經濟生活水準的提高,勞工意識抬頭,以及在產業升級政策的推行下,對產業投資環境造成相當大的改變。主要有:

(一) 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在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中國大陸台商不能夠再享有15% 的企業所得稅率,將由15%調高至25%,會增加台商企業的營運成本。

(二)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主要新規定為:

1、強制簽訂勞動合同:雇主自僱用勞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連續工作滿十年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資遣費的規定:勞動者遭資遣時,勞動者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4、競業禁止條件:限制員工競業限制不得超過二年,該期間雇主須支付補償金。

5、解僱員工:雇主必須於30日前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受到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因為資遣費及補償金發放條件的嚴格規定,預計平均將提高成衣業台商企業15%的人工成本。

(三) 最低工資逐年提高,促使大陸的勞動成本提高2007年開始,中國大陸各地區的最低工資調高,並將持續至2010年逐年調漲13%到15%,提高企業在保險費、加班費方面的支出成本。

(四) 出口退稅率的下降將在2006年9月15日實施的出口退稅率由13%調降為11%,2008年8 月1日因為承受來自企業界的營運壓力重,而將出口退稅率再度調回13%,11月1日更將出口退稅率進一步調高至14%,至今已經未對企業營運成本造成影響。

湄公河經濟區評估

成衣產業的人工成本比重占生產成本至少20%以上,依產品獲利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有的甚至可以高達40%的生產比重。從1987年成衣產業外移開始,業者 所挑選的外移地區也都是以同時享有免配額及優惠進口關稅的低工資生產國家為首選。時至今日,在大陸的廠商要再一次挑選適合的移出地區或國家時,仍是以擁有 較低的勞動成本國家為主要考慮選擇。

在2009年大陸、越南及柬埔寨等國家的產業環境,對於成衣產業台商在企業所得稅率、原料產品的進出口關稅、投資優惠政策都提供相近的投資條件,但是在交通運輸的便利性和基礎建設方面,仍以大陸較具吸引力,而越南又更勝柬埔寨一籌。

不過影響成衣產業獲利與否的人工成本問題,卻成為大陸成衣產業台商決定是否要移出的關鍵因素。近年來,在大陸最低工資逐年調漲13%到15%的前提下,造 成人工成本每年上漲10%的壓力。若是採用台商在中國大陸成衣產業的中高價位產品營業利益為例估算,預計在四、五年間營業利益將會快速下滑,且必須考慮是 否要移出的問題。

因此在大陸工資持續調漲的前提下,未來工資成本若再較2008年時成長50%到60%,則會造成一波的移出壓力點,屆時成衣產業台商則必須考量提高產品售 價或轉高階產品生產,或者外移尋找合適的低工資成本國家繼續生產。若趨勢條件成立,預計2012年到2013年會是一個移出的時間點。

對湄公河經濟區域的國家分析外移誘因,除了低工資成本誘因外,尚須兼顧當地的政治穩定性、勞工素質、基礎建設環境等因素,而柬埔寨和越南因為具備的低工資成本條件),吸引不少的台商成衣產業前往投資設廠,柬埔寨現在的成衣勞動成本約是中國大陸沿海地區的31%到37%。

而越南的成衣勞動成本也是只有大陸沿海地區的35%到42%,因此對於工資成本占有30%生產成本的成衣產業而言,只要在工資成本方面降低60%即可多出將近20%的獲利空間,因此如何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將對成衣廠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結論與建議

目前台灣成衣廠多在海外布局,且採用台灣高品質、機能性的布料供應,因此布仍保留在台灣生產。台灣紡織業擁有充裕的化纖原料、高品質的布料,及多樣分工的染整業,已建構完整的產業價值鏈和群聚優勢。

2007年我國紡織品主要出口項目,除了輸往美國以成衣及服飾品為主之外,其餘均以布料產品為主,而且台灣為全球機能性布料主要供應國,國外知名運動品牌 70%的機能性布供應商皆來自台灣,高品質、機能性布已經成為支撐台灣紡織業產值的重要角色。因此建議可以善用台灣高品質織布原料的供應優勢,以完成台商 國際化布局的建構。

另一方面,從價值鏈整合的觀點,建議針對成衣、布料及銷售的垂直整合進行國際化布局策略,包含:

(一)以台灣為營運中心,觀察中國大陸經營環境變化與產品生命週期的成熟度,進行國際化多點布局。

(二)在歐美、日本市場建立策略合作夥伴,進行當地市場的深化行銷。

(三)加強與台灣機能性布料廠的合作開發,以穩定高機能性成衣的品質與研發水準。

在產業政策的執行上,建議可以提供成衣產業台商在價值鏈延伸方面的協助:

(一)加強台灣機能性布的研發,如:運動休閒機能性布(耐摩擦棒球裝、抗紫外線快乾高爾夫球服、吸濕排汗網球衣等);供應海外成衣產業台商機能性布原料,提高成衣產業台商在機能性與運動休閒服市場的銷售空間與能力。

(二)加強成衣產業的創新與設計能力,以提升成衣產業台商在全球成衣供應鏈的角色地位。

(三) 協助廠商創造品牌服飾,以提高企業獲利。

最後,根據紡織所ITIS計畫所做的「紡織業台商因應中國大陸產業環境改變,至湄公河經濟圈投資可行性研究」專家問卷與親訪結果,顯示於2012到 2013年期間,因為受到大陸工資持續調漲的影響,拉近與台灣工資水準的差距,建議政府採以下三項政策,改善環境條件以提供廠商回台投資的選擇。

1、提高外勞配額的限制。

2、落實兩岸直航。

3、發展成衣產業經濟特區。

(作者是紡織所/ITIS計畫產業分析師)

【2008/12/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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