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佩倫
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曾云:「企業最常掉進的陷阱,就是無法系統化地拋掉不合時宜的、過時的做法,特別是那些看起來睿智,但卻沒有用的偉大創新。」這一席話清楚地指出,企業不應自滿於以往的創新成就,必須持續尋求改進,才能隨時回應快速變遷的環境,並依此提出最切合顧客需求的產品及服務,為企業創造最大收益。
標竿學習 內部外部並行
借鏡贏家、向標竿企業學習已為多數企業所認同,確實為促動企業創新的方式之一。美國生產力及品質中心曾將標竿學習(Benchmarking)定義為:「標竿學習乃是一種系統性及持續性的評估過程,藉由不斷地將企業的流程與世界上居領導地位之企業相比較,以獲得協助改善經營績效之資訊。」也清楚點明標竿學習的特性,在於持續性且有對象性的改善公司經營績效,可見選對標竿學習對象的重要性。
標竿學習對象一般可分為內部及外部二種,多數企業只專注於內部標竿學習,造成學習的廣度太過局限;建議企業須積極地向外學習,諸如向競爭者、向合作夥伴或者向異業學習、交流等。
藉由不同的思考邏輯及經營形態,刺激與引發企業的創造性改變;在做法上建議逐步由內而外向上不斷地提升組織效能,可以先由企業內部自我檢視開始,進而瞭解競爭對手、合作夥伴或異業的楷模,最終尋求國際級的最佳實務典範,循序漸進向卓越企業邁進。
值得一提的是,標竿學習並非意謂著企業將標竿對象的做法原封不動地導入,因為企業有自己獨特的競爭優勢及產業特性,企業文化不同更是一大考量。如果只是仿效反而可能導致企業經營的困境,唯有確實瞭解標竿對象值得學習的精華,並融入自身的產業創新,方能讓標竿學習展現成效,並提升組織效能,增強公司競爭優勢,進而讓經營績效在業界獨占鰲頭。
優良案例 榮登標竿之林
有鑑於此,經濟部工業局委託中國生產力中心執行「提高經營管理品質計畫」,工作項目之一為推行品質優良案例的評選及觀摩,希望藉由舉辦評選活動,協助企業能保有持續改善經營體質、落實高品質政策的原動力,且為能更有效地推廣獲獎廠商的改善方案,供大眾學習效法,廣邀產學研各界精英實地到場觀摩,帶動國內標竿學習的風氣,讓國內企業更融入標竿學習的氛圍中。
評選品質優良案例的活動已執行多年,主要目的在於,鼓勵國內致力於追求及推動創新、速度、價值及全面品質管理成效優異且有卓越成效及貢獻的企業,藉由初審、複審、決審的評選程序,選出值得企業效法的標竿企業,提供成功經驗供企業借鏡,提升國內企業的品質共識,強化企業追求革新及競爭優勢的決心,以樹立企業標竿典範。2004年評選出台灣積體電路公司、台灣茂矽公司、聯華電子公司以及福特六和汽車等四個優良案例。
中國生產力中心在深耕品質優良案例多年後,發現國內企業對經營管理能量提升的需求,已經由以往重視品質的改善,漸漸轉化成強化跨國經營管理體質,過去評選的優良案例較偏重於品質改善個案的選拔,藉由標竿企業運用的各式品質改善手法介紹,包含六標準差改善、流程管理及改善、全面品質經營等,讓企業可實際且有方法性的學習標竿典範。
品質為優良案例評選的標的,與企業面臨的經營環境有很大關連性,往昔,國內企業生產的產品及流程管控標準高度不穩定,造成訂單流失;但隨著政府單位重視及宣導品質,加上國外顧客不斷要求品質改善,現今國內企業的生產品質已經為國際肯定且具有相對競爭優勢。
不可否認,持續強化品質能力仍是企業經營的根基,但隨著國際環境的漸趨開放,國內企業勢必面臨跨國經營管理的難題,此一計畫為求能更符合協助企業提升經管能量的初衷,評選方向除原先的前瞻性品質管理及品質改善外,2005年更增設跨國經營管理此評選項目,希望可以提供企業跨國經營管理的標學習典範,加速創造國內企業邁向跨國卓越經營之路。
今年的評選活動已於3月揭開序幕,接受企業提出申請,6月30日截止收件,評選標準包括內容 (權重為15%)、技術性 (15%)、效果 (25%)、運作模式 (15%)、確實性 (20%)及制度化 (10%)等六項目,期望企業界共襄盛舉。
有關品質優良案例申細節,可電洽:(02)26982989分機2024謝心萍小姐或分機2047吳佩倫小姐。
(作者是中國生產力中心顧問師)
【2005/04/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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