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5日 星期三

移轉定價外的所得稅規劃重點

■ 劉芳榮(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預約定價在大陸還未全面實施,但可以肯定一旦台商與稅務單位簽定預約定價後,台商勢必不能再透過移轉定價調整企業利潤,換句話說,預約定價將使台商在大陸產生一定程度利潤,也使過去依賴移轉定價減少利潤達到節稅目地的傳統作法受到挑戰。
台商透過移轉定價將利潤留在大陸境外,一方面因為大陸外匯管制,造成台商大陸資金(特別是美金一類的外幣)調度困難,迫使台商必須在海外另有美金資金管道,才能應付類似外國佣金或國際行銷費用等海外資金需要;另方面就如前所說,是為了避免在大陸繳納企業所得稅才採用移轉定價作法,但這種硬把利潤留在海外的規劃,除了會有很高稅務風險,也造成大陸工廠財務報表利潤降低,不利日後要向大陸當地的銀行融資或是在大陸A股上市,就算台商選擇在大陸境外上市,雖說最後可合併境外報表,但仍可能會被境外資本市場質疑真實獲利能力。
如果是在類似兩免三減半的兩年免稅期間,台商不旦不該透過移轉定價把利潤留在境外,反而應該讓大陸工廠利潤最大化,才符合企業及股東最大利益,一部分原因是大陸企業所得稅稅率和其他國家比起來不算最高,將利潤放在大陸不見得划不來,另外台商就算進入了半稅或全稅期間,還是有辦法可以進行所得稅節稅規畫,以盈餘匯出方式在境外取得資金,雖然時效慢一點,但總比透過移轉定價冒著稅務風險在境外取得資金要安全多了。
預約定價也好、反應真實經營情況也好,一旦台商產生企業所得稅,就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思考所得稅稅務規劃。
1.降低稅率:如果台商現行所得稅稅率是24%或30%'不是最低的15%,可以利用增加註冊資本到3,000萬美元以上,可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稅率由24%降低為15%的規定,或申請兩個密集型企業(企術密集、知識密集)等,都可達到降低自己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的目的。
2.拉長優惠期限:一般對外商工廠優惠期限是兩免三減半,如果在兩免三減半結束前取得先進技術型企業認定,則可將半稅期限再延長三年成為兩免六減半,只要年度產品出口金額達到全年度營業額70%以上,外商可以申請被認定為是出口型企業,當年度可以享受不低於10%稅率的半稅優惠。
3.爭取所得稅退稅:出口型企業或先進技術型企業外商'只要將可分配盈餘轉增資企業本身,之前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以100%全退,非這兩類企業的外商,盈餘轉增資則退之前繳納所得稅40%,在預期人民幣升值或是海外母公司不缺資金前提下,盈餘轉增資是有效進行所得稅規劃最大利益的好方法。企業取得出口型企業或先進技術型企業的認定,就變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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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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