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5日 星期五

企業智識》廢除強制財務預測後 企業何去何從【2004/11/05 經濟日報】

■ 蕭金木

積極行動的投資人,每天應該做三件事:閱讀、研究、思考。~羅勃‧麥爾茲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8月12日決議,將於明年1月1日起廢除上市、櫃公司強制性財務預測制度。在屬淺碟型的台灣證券市場,在相關法令配套不足的情形下,強制財務預測制度的實施實弊多於利。
國內資本市場常見財務預測更新情形,部分公司甚至按季更新財測,導致財務預測的功能蕩然無存。事實上,高估獲利、且一年內辦理兩次以上更新的公司,並非少數。為何會產生財測失準的情形呢?一種情形常發生在產品生命週期較短的高科技公司;另一種情形則是以公司角度編製財務預測;還有一種情形是炒股票。這些情形早已司空見慣,令證期局當初欲藉由編製財測達到保障投資者的美意大打折扣!
廢除強制財測後,除投資人可能因缺乏投資的參考依據,而發生前述資訊不對稱的套利空間外,對上市、櫃公司的籌資及投資研究機構判斷股價,亦將產生影響。茲略述美國財測制度的規範,或可供我國擬定配套措施之參考。美國預測性資訊大致分為三類:
1. 財務預測之表達,應符合美國會計師協會相關規定。協會雖提供會計師對財務預測進行代編、檢查(似我國目前制度)及協議程序等服務之準則,但美國證管會並未強制公司公開之財務預測需經會計師核閱。
2. 公司於年度中發生合併、分割、處分重要部門,或取得重大不動產經營權等涉及企業組織調整之重大事項,應於財務報告中揭露擬制性報表相關資訊,惟公司得選擇以財務預測代替擬制性損益表的揭露。
3.公司在公開每季財務報表時,應發布「營運狀況說明(MD&A)」,說明公司的財務展望資訊。此外,還應包括未記錄於財務報表上、而管理階層已知之重大事件,以及不確定事項之預期性資訊。依避風港條款規定提供財務展望資訊者,得免除法律責任,並得不經會計師簽證。
美國資本市場的財務預測,大多由專業的投資專家就盈餘、營收等提出分析報告,供投資大眾參閱、或付費購買,立場較超然。
除了上述美國的做法外,亦有其它配套措施可供參考:
一、 提高公司資訊透明度
(一) 公司得於每季財務報告公開核閱數或查核數時,併同公開下一季預測性資訊。可採用資訊評鑑方式鼓勵資訊公開,且前揭資訊不須經會計師核閱。
(二) 應規定於每月15日前公告上個月之自結損益及累積損益,並與財務預測比較。若與財測損益差異達一定比例、或金額時,應決定是否更新、或發佈不再適用的說明。
(三) 除加強公司損益的即時資訊揭露,亦應按季與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作比較,差異達一定標準時,應公告原因及事實。
(四)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其投資收益達稅前淨利一定比例、或金額者,半年報應予查核。
(五) 按季編製合併報表,避免生產基地設在海外的上市櫃公司財務報表失真,鼓勵公開合併報表。
(六) 縮短年度財務報表申報期限,防止資訊空窗期過長可能造成資訊公開及時效性不足。
(七) 針對未設立獨立董、監事的公司,鼓勵公開其董事會決策內部過程。
二、 強化市場監控
(一) 公司對外發佈未來業績訊息等,均必須進行重大訊息揭露,以杜絕不法公司藉機對外吹噓業績。除可做為後續檢討重大訊息不實的證明外,亦可考慮從限制其對外公開募集資金與否著手。
(二) 法說會、記者會等在論及未來公司發展時,應僅針對預計銷售價格、數量、接單情形等做說明,而不得針對營運數字等做說明。
(三) 主管機關可要求部份喜歡發佈獲利訊息的公司按季提供財測。
結語
明年1月1日後,上市、上櫃公司將不再被要求公布財測,投資人可依據自願財測與每季實際獲利做比較。若財測可信度高,代表公司治理佳,或可長期持有。可預見的是,公司未來公布的預測資訊將會減少,然而因為對這類資訊的需求依然存在,將有外部投資研究機構提供更客觀、公正的財測資訊,若再輔以強化公司資訊透明度及市場監控等配套措施,相信對於投資人、公司或整個資本市場而言,明年將值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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