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1日 星期一

科企與法律》冠捷成為顯示器霸主的啟示

■ 黃日燦
2004年12月16日,繼聯想宣布併購IBM個人電腦部門一周後,冠捷科技與荷蘭飛利浦也宣布策略聯盟,冠捷將接手飛利浦15億歐元業務量的顯示器部門,而飛利浦將入股冠捷。這樁價值3.5億美元的跨國併購大案,讓冠捷躍居全球顯示器產業霸主,也是各國科技產業眾所矚目的頭版大新聞。
根據冠捷與飛利浦簽訂的合作意向書,冠捷將承接飛利浦全部無品牌的顯示器代工事業以及北美和亞洲的若干品牌生產業務,而冠捷將發行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給飛利浦作為取得資產的對價。併購交易完成後,飛利浦立刻擁有冠捷15%股權,成為冠捷第二大股東。將來可轉債若全部轉換為股份,飛利浦持股將提高到30%,屆時飛利浦可望成為冠捷最大股東。
冠捷早年起家於台灣,原名艾德蒙海外公司,曾是台灣最大的彩色電視外銷廠商。1987年,冠捷體察到電視製造業好景不長,乃斷然轉型開發顯示器,並於1990年就將製造基地外移到大陸的福建福清。1999年,冠捷在香港和新加坡兩地同時掛牌上市,其顯示器全球市場占有率並直逼長期龍頭南韓三星電子。
2003年8月,冠捷引進中國大陸的京東方集團,以10.5億港幣自若干原有股東取得26.36%持股,成為冠捷最大股東。京東方集團創立於1993年,歷年來連續快速成長,1997年在深圳證交所上市,是大陸顯示器產業首屈一指的大廠。京東方近年積極擴張版圖,2003年2月時曾斥資3.8億美元收購南韓現代集團的液晶顯示器部門。
冠捷長期耕耘顯示器產業,穩紮穩打,管理團隊陣容堅強,全球運籌經驗豐富。冠捷的實力,加上京東方帶來的中國大陸市場優勢,已是如虎添翼,現又納入飛利浦全球的顯示器業務,更是一舉超越南韓三星,成為聲勢浩大的全球新龍頭,對台灣顯示器廠商也構成莫大的擠壓威脅。
冠捷先從台灣發跡,繼在大陸茁壯,進而登上世界霸主寶座。這20餘年間的冠捷三級跳,可說是兩岸三地產業努力追求、心嚮往之的目標和境界。冠捷、京東方和飛利浦三方結盟,聯手創造互利共贏的舞台,發揮大者恆大的規模效應,堪稱大中華企業併購的經典傑作,值得識者參考。
冠捷能夠在一兩年內陸續透過併購,開疆闢土,香港上市扮演了關鍵角色。香港師承英國公司證券法令允許極具彈性的併購模式,有利併購交易的靈活運用,而香港的資本市場直接與歐美股市接軌,也提供了投資人高度的便利與信心。假如冠捷不是在香港上市,而是在中國大陸或台灣上市,其併購交易難度可能就大為提高,規劃上需要較費周章。
過去十餘年來,半導體晶圓是資訊業最亮麗的部門,飛利浦身為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的大股東,有如坐擁金山,可說是賺昏了頭。未來,顯示器將是資訊產業的另一明星產品,冠捷是否會成為飛利浦手中的第二個台積電,有待觀察。
在冠捷三級跳成為世界霸主的過程中,台灣原有機會參與,可惜未能成局,誠屬遺憾。幾年前,冠捷曾與台灣某大上市公司積極尋求策略聯盟的可能性,雙方甚至已大致敲定換股的比例,惟當時台灣企業併購法尚未出爐,香港上市的冠捷無法與台灣上市公司直接轉換股份,其他變通方案亦都窒礙難行,雙方只好作罷。
目前,台灣新頒企業併購法允許跨國收購、合併和股份轉換。當年宛如緣木求魚的換股交易,今日已是簡便可行的併購型態,對亟需脫胎換骨全球化的台灣企業是一大福音。不過,在台灣現行兩岸關係條例架構下,台灣企業與冠捷合作或有可能,與京東方併購則仍免談。因此,冠捷的三級跳模式,台灣企業尚難依樣劃葫蘆,還需另尋蹊徑,方可克竟全功。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一刊登)
【2005/03/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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