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周怡秀】
一份資料需要在某重要活動發送,但必須事先與客戶簽定同意公開合約,偏偏距離活動展開時間只剩下兩天,要雙方法務部門完全同意合約的條款內容,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要如何滿足公司要求,讓資料能成功發放給參加活動的來賓呢?我決定試試某一個解決方案:
讓雙方簽訂一個只生效一周的簡單合約,這份合約的目的,同意資料只能用在此研討會,研討會後未簽定正式合約前,不能再使用。
沒想到,雙方法務同意這個建議,在一天內簽訂這個短約,讓資料順利發放,完美解決一個緊急的問題。
【心得分享】
沒有所謂「完全不可能」的事,對於任何困難不要太早拒絕或草草放棄,要努力想想其他的解決方法,想法子達到目標,才能提升自己對公司的價值,同時也能鍛鍊自己更多的工作能耐。
(作者服務於外商公司)
【2009/07/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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