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梁定澎】 管理大師和街頭算命大師很像,都是滿嘴智慧,卻不一定能給正確答案。許多學者見多識廣,見到風就猜會下雨,口才一流,講起來頭頭是道,卻沒有深思基礎理論。 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所謂的「長尾理論」。過去幾十年大家都習慣於「80/20法則」,就是企業80%的利潤來自於20%的產品。現在有人突然發現,也有公司專注在那看來不賺錢的80%產品,居然也能賺錢,便提出新的理論,大聲疾呼「80/20」法則落伍了。在管理暢銷書當中,這種現象相當常見,作者看到黑影就喊有鬼,卻沒有深入分析,或是做錯誤的分析。 資訊科技真的改變了80/20法則嗎?答案是否定的,資訊科技不但沒有改變這項法則,反而成為90/10法則,在所有產品中,可能只有10%的產品會給公司帶來利潤。 看看《長尾理論》書中舉的例子。一般書店的1萬種書,可能只有2,000種賣的好(這是80/20法則),但亞馬遜書店每個月可以賣10萬種書,只占全部100多萬種的10%不到,也就是說,80/20法則變成90/10法則,並沒有被推翻。 其實,真正造成這個現象的是,資訊科技帶來了經濟規模的改變,也就是說,資訊科技改變了書店的經營規模,和買書人的買書行為,就像數位音樂改變了音樂市場的結構與消費行為,讓沒有辦法調適的廠商被淘汰出局,但是根本的80/20法則並沒有改變。 資訊科技對產業的影響,其實是個兩面刃,讓產業的經濟規模變大,也變小。這看來似乎很矛盾。一方面,資訊科技讓產品的實體儲存,和資訊的搜尋分開,因此讓資訊搜尋成本大幅降低,搜尋的經濟規模就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因為資訊科技讓產品的個人化變得比較容易,透過個人化可以增加個別產品的多樣化,產品客製化的成本降低,每一項產品的經濟規模就降低了。 想利用資訊科技掌握電子商務商機的企業,就必須掌握這種「又大又小」的矛盾特性,由其中悟出道理,才能成功。 現成的例子就是Google。和Yahoo相較,Google網頁資料庫較大,有更強的規模;但是Google存的是網頁,Yahoo存的是網站。每個網站有很多網頁,因此Google的產品比Yahoo小,所以Google是靠「又大又小」,在搜尋引擎市場戰勝Yahoo。 由此可以悟出,要戰勝Google,必須找到另外一個比Google更大也更小的經營模式。 對企業經營者而言,不能只是浮面的瞭解這些案例,必須深入探討成功底下的道理。否則,只看表面的現象,永遠都無法複製成功的經驗。 網路企業的成功,告訴我們的不是80/20法則改變了,真相是企業要能夠運用科技變成「又大又小」,才能在網路時代立於不敗之地。 (作者是中山大學國家講座教授,e-mail: tpliang@mail.nsysu.edu.tw) 【2006/11/08 經濟日報】 |
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管理異言堂》80/20法則落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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