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認為,一般人對品牌兩個字充滿了誤解。 例如,某企業推出一項引領潮流的產品,就爭相讚譽「不虧是有力的品牌」;相對的,某企業如果業績低落不振,就認定「這個品牌前途充滿陰影」;最後,如果不幸捲入醜聞,就以「這品牌將一夜間滅亡」為由,棄之不顧。 由此可以看出媒體總用同樣的觀點來看待品牌和短期成果指標,如營業額與市占率,或將營業戰略的成敗,與品牌戰略的成敗混為一談。在此錯誤認知下,如何才能建立強而有力的品牌?面對這個問題,最先要留意的就是「根」,品牌的根,也就是品牌的DNA。 兩位作者歷經兩年半,採訪至少20個品牌的相關人員。歸納出企業用來創造品牌的共通要素: 1.組織內部必須貫通「我們究竟是為了讓誰、想讓對方得到什麼樣的喜悅而努力工作呢?」 2.在組織內鍛鍊出「只要能博得客戶喜歡,就毫不猶疑去做」的強健肌肉。 3.讓「顧客喜歡的,自己也喜歡」的利他精神在組織裡生根,讓組織裡充滿服務的靈魂。 換句話說,這三個要素堪稱是「品牌的DNA」。 【2008/10/20 經濟日報】 |
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經濟書坊》品牌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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