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人兼道/把別人當別人

【經濟日報╱丁菱娟】

「把別人當別人」這句話看似簡單,但是做起來不見得容易。其意思是要充分地尊重每個人的獨立性,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侵犯他人的核心領域。

核心領域是什麼?就是個人的自由、隱私、宗教信仰、生活方式。或許你覺得別人就是別人,關我什麼事,我才不會去管呢。但問題是,如果這個別人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朋友、同事的話,你管不管?

這句話的前提是,不是自己就是別人,不管多親的親人還是獨立的「別人」。我們當然不會去管陌生人的事,但是往往只要是認識的人,我們就不把他(她)當成「別人」,不是嗎?這時雞婆的個性就出來了。我們總覺得這樣做是為他好,於是一廂情願地也不管當事人高不高興就出手幫了,搞得當事人不悅,但又礙於親情或友情不敢說,或者說了你也聽不進去,還是堅持認為是為他好。

最常見的戲碼就是父母查看子女的私人郵件或簡訊,檢視他的交友情況,也不管他已經快成年或已成年,已經是獨立的個體,然而父母卻認為他有責任幫子女過濾朋友。

我一個朋友就是這樣的觀念下與他的女兒關係緊張。另外一位朋友,積極地為另一位未婚的朋友安排相親,也不管朋友其實還在失戀的傷痛中未回神回來。

這就是已經越矩管「別人」的事了,儘管你是為他好。

或許我們最難的是看到親人或朋友有狀況,卻要袖手旁觀,忍著不管,讓他們自己悟道或許更有幫助些。我們頂多只能提出建議或看法,讓當事人自己判斷或是改變。否則我們真的要想一想,這真的是我們可以管的事嗎?當事人是否希望我們管?管得動嗎?管了又如何?

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他自己的未來,我們必須尊重別人的自由、隱私與選擇。不管結果好不好,當事人都要承擔他的選擇與決定,這是他的人生學習,除非當事人希望我們幫忙。而我們也必須衡量能力,是否真的幫得上忙,還是虎頭蛇尾?

把別人當別人是一種尊重的藝術,父母將子女的隱私還給子女,夫妻將宗教自由與政治信仰還給對方,主管將辯論的權利還給下屬,都是一種令人愉悅且進步的人際關係。

不該我們管的,管不動的,就把別人當別人吧!

(作者是世紀奧美公關董事長,歡迎連絡http://erablog.com.tw/)

【2011/03/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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