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9日 星期三

《個人管理》談判中,讓步要讓對步

EMBA雜誌 編輯部
2006/4/18
一家公司的主管與工會針對薪資進行談判。工會要求加薪四%,但是公司只肯加薪一%,雙方多次談判都僵持不下。後來公司的主管考量到,談判已經耗損許多時間精力,因此決定再上談判桌時,要將加薪幅度提高到二‧五%,也就是雙方要求的中間點,如此一來談判應該能夠順利落幕。
結果這次談判時,主管一上談判桌就釋出善意,誠實告訴工會代表,公司願意加碼以結束紛爭,最大的極限是三%。然而,工會代表卻還是沒有接受,他們覺得,如果公司一開始就願意提高那麼多,繼續談下去應該能夠要求到更多。由於工會的期望最後提高到不合實際的程度,談判終以破裂收場。
哈佛商學院教授馬爾霍查(Deepak Malhotra),在談判期刊(Negotiation)上以這個例子說明,談判時讓步往往是必要的,但是很多人卻沒有謹慎讓步,以致得不到對方的善意回應。
馬爾霍查指出,談判時要願意讓步,才能獲得對方讓步,但是讓步時需要注意四個技巧,才能達到效果:
1.突顯出讓步。不要假設行為自會證明一切,就算你讓步了,對方可能沒有注意到,或者故意忽略。讓對方知道你犧牲了什麼,這樣的讓步才會有讓步的效果。例如在上述例子中,公司主管應該向工會代表解釋,加薪三%對公司的利潤將造成重大影響,而且主管會受到董事會的責備。
2.要求並且界定對方應有的對等回報。即使對方了解你的讓步,也不見得會做出讓步。因此,在突顯了你的讓步之後,直接明確要求對方回報。指明希望對方讓步的內容很重要,因為只有你知道你想要什麼。如果沒有明說,對方讓步的項目會是他以為你想要的,或者他最容易放棄的。
3.有條件的讓步。當雙方的互信度低,或者只是一次性談判,不需要顧及長久關係時,可以善用有條件的讓步。也就是表明,如果對方做出某個讓步,你也會做出某個讓步。這種讓步的風險低,你會先得到想要的,才需要放棄。
4.分期付款式的讓步。一個人走在路上撿到兩千元,與一個人走在路上撿到一千元,走著走著又撿到一千元相比,後者的情況更令人高興,雖然金額同樣是兩千元,但是卻有中獎兩次的加倍快樂感受。
同樣的道理,將讓步分段釋出,也會讓對方更高興。前述例子中,公司主管應該先把調薪從一%加到二%,再從二%加到三%,而不是一開始就丟出三%。此外,分段讓步還有其他的優點,例如,大多數的談判者都會預期,談判需要來來回回討價還價,無論你是多麼大方,當你一次給完時,對方都會覺得你應該還沒有給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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