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4日 星期六

不禁企業設部落格 CEO自己不做部落客

■ 劉煥彥
有些美國企業執行長以直言不諱著稱,像戴爾公司的戴爾(Michael Dell)、聯邦快遞公司的史密斯(Fred Smith),或是全錄公司的穆卡伊(Anne Mulcahy),但這不表示這些大公司老闆膽子大到會自己寫部落格(blog或Web log)。
搜尋引擎Technorati統計,美國現在有850萬人在寫部落格,而且每7秒鐘就出現一個新部落格,兩年前只有10萬人在寫。波音、通用汽車、惠普與昇陽等大公司同意高級主管寫部落格,但財星1000大企業的董事長或執行長沒有一個是部落客(blogger)。
又稱網誌的部落格,是以時間順序記下作者思想、豪情壯志或意見的個人網站。執行長若親自執筆寫部落格,將跨過傳統媒體的過濾,得以把自己思想原汁原味地呈現在顧客、員工、華爾街分析師與競爭對手眼前。如果作者是知名執行長,更會立即吸引網路族造訪,影響輿論,甚至足以引導立法方向或幫助產品大賣。
雖然敢於踏出這一步的人可支配不少權力,膽子夠大的執行長還要臉皮夠厚才敢涉足這個領域。企業主管習慣於層層保護自我保護,因此說話較保留含蓄,至少也會由法務與公關部門把關。
反之,部落格世界並不重視和諧,而是要大鳴大放。甚至有激進的部落客認為,所有公司都是邪惡的,應該都要垮台。
部落格世界是現代的蠻荒大西部,張貼著未經修飾的粗糙回應,通常態度粗魯無禮,受到良好保護的企業執行長不會習慣聽到部落格讀者口出惡言。另一方面,即使較文明的部落格讀者,也不會對引不起興趣或不夠權威的企業主管抱著多大耐心。
企業執行長已開始體認部落格的影響力。部落格把迪恩(Howard Dean)造就為民主黨總統初選候選人,也促使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知名新聞主播拉瑟(Dan Rather )下台。有些執行長的確是部落客,但大都來自公關公司或小型科技業者。
許多公司鼓勵員工寫部落格,但只限執行長以下的主管。微軟公司有1,800名員工在寫部落格,但不包括董事長蓋茲或執行長巴爾莫。昇陽公司執行長麥尼里大概是財星500大企業執行長中說話最直率的,但他也不是部落客。昇陽發言人哈澤爾證實,全公司3.2萬員工中有1,000人是部落客,但不包括麥尼爾。
企業部落格專家威爾表示,若有執行長以適當方式開創先例,將獲得無窮的機會。投資大師巴菲特看來就蠻合適,巴菲特每年以部落客的風格撰寫致股東信函,或許他可以利用部落格的論壇形式,來回應紐約州檢察長史匹哲對美國國際集團(AIG)與波克夏公司旗下再保公司非法交易的調查。
(取材自今日美國報)
【2005/06/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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