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

蔣勳:父為子隱、子為父隱與家族共犯


【聯合報╱蔣勳】

小學時隨父母讀論語,讀到子路篇第十三章一段故事,心裡充滿疑惑。這一段故事是很多人都熟悉的。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

大意是葉公告訴孔子,在他們鄉里,一個父親偷了鄰居的羊,兒子站出來舉證父親犯法。葉公讚美這行為表現了正直。孔子聽了,不以為然,他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

孔子與葉公的辯論

小時候單純,讀完這一段,看著監督我背誦論語的父親,心裡有一股衝擊,我在問自己:如果我的父親偷了別人的東西,我會站出來舉證嗎?

論語子路篇這一段故事隨著我長大,不同的年齡,不同的經歷,常常有不同的領悟。

青少年時對社會的不公不義有直接的憤怒,也比較容易接受葉公的想法,父親違法,兒子就應該站出來舉證。因此,對孔子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辯護有很多疑惑。

我的父親一生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他的基層職位也沒有太多舞弊違法的機會吧,我在法律與親情之間的矛盾衝突,因此也沒有具體在現實中驗證的機會。

沒有經過現實驗證的「道德」一直是我認為不夠堅固的,我的心裡仍存在著惶惑緊張,孔子與葉公的論辯也始終在我心中,彷彿是我成長中最好的「公民」功課。

法律與親情的衝突

看到新聞上公布官員在世界各地有隱密帳戶,即使事證歷歷,他的家人———父母、夫妻、兄弟、兒女、女婿、媳婦、親家公婆,乃至於家庭醫生,帳房、隨扈 ———一個龐大的「家族」體系都跳出來為這個官員辯護,這時,我的「公民」功課又來了,我仍然在問我自己:如果那個人是我的父親,我會怎麼辦?我會站出來 舉證嗎?或是我應該「父為子隱,子為父隱」?

我應該贊同葉公嗎?還是贊同孔子?

孔子處在一個「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亂世,葉公讚美的「兒子告發父親」「父親告發兒子」的唯法律是問的社會當然不會是孔子的終極理想世界。 我在想,或許「隱」在此處不是「隱瞞」「隱匿」「隱蔽」,有沒有可能是「隱惡揚善」的「隱」?做為一位偉大的哲學家,孔子的思慮或許有對人性更寬闊周到的 悲憫吧。

但是無可否認,兩千年來,無論是不是孔子的初衷,「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已經成為受儒學體系影響整個華人世界牽扯糾葛的社會結構中盤根錯節的負面力量。

家族分贓 自我墮落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也墮落成以家族為相互隱蔽營私的龐大集團的藉口,牟取利益,分贓利益,相互庇護,「家族」結「黨」營私,法治「公民」獨立存在的自我意識與自我價值蕩然無存。

「紅樓夢」四大家族「一榮俱榮,一衰俱衰」,說的是三百年前的事實,孔宋蔣陳四大家族在近代中國政商關係上再次重演舊戲。到了今天,廿一世紀的台灣,「家族」的糾纏瓜葛仍然在政商高層擺脫不掉傳統惡業,面對「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議題,我們應該還有做不完功課。

我們有可能在力量龐大如惡魔的家族中看到一兩位自覺自己生命價值的「個人」嗎?特別是年輕對自己生命還有最後一點理想的、不願隨波逐流、不願墮落的家族中的清新的聲音?

騎著自己買的單車不能比開父母關係得來的積架名車更有自我認定的生命價值嗎?

父母違法找你做「人頭」時不能拒絕這樣的墮落生命形式嗎?

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不依賴父母,這會是對台灣社會青年過度的夢想嗎?(本文作者為聯合文學社長)

【2008/09/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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