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面對CEO》開除也要做得漂亮

【經濟日報╱葛洛夫】
你有被炒魷魚的經驗嗎?我有。即使事情過了30年,對於當時那種恥辱、無助還有忿恨的感覺,我仍然記憶猶新。我記得當時有一個想法是「不可能!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我記得某種恥辱的感覺,卻又不是因為做了什麼恥辱的事。這實在是非常糟糕的經驗。
你有炒人魷魚的經驗嗎?我有。那也不是什麼美妙的經驗,我還記得為了這個決定痛苦掙扎了好幾個星期,質疑自己,那樣做到底對不對?我是不是一切辦法都用盡了?我還記得找部屬談話之前的焦慮不安,甚至有怯場的感覺。我也忘不了他那受傷的神情,還有他憤怒的眼光。這也是非常糟糕的經驗。
因故解雇員工是極為嚴厲的行為,是最迫不得已的懲戒行動,顯然對員工傷害最大,但執行者心裡也不好受。
因為績效不佳而開除某個人,真的公平嗎?畢竟,是公司要他去做無法勝任的工作。既然是公司的錯,我們真的應該懲罰員工嗎?
‧ ‧ ‧
問:我部門有個高級技師實在做不了事。我用盡一切辦法訓練他、激勵他,但他還是繼續搞砸工作,甚至拖累整個團隊。我早就想開除他,但我覺得有罪惡感,畢竟,當初雇用他的人是我。如今,我才明白當初實在不應該雇用他,但我還是錄用他了,現在,為了我的錯誤而處罰他,恐怕並不公平。
答:這樣的行動是否公平,要看我們是在為誰著想。你擔心著要對這位部屬公平,卻也必須考慮其他人。例如,因為這名員工的績效不佳,他的同事可能必須負擔額外的工作量,這樣就公平了嗎?
你也應該考慮因為這個人工作品質低劣而受到影響的顧客,此外還有股東,因為績效不佳的人顯然無法帶給他們利益,這時候,是否公平的問題就會有完全不同的觀點。
你可能看走了眼,做了悔不當初的決定,但你為了這個錯誤還要懲罰和折磨同事、顧客和貴公司的股東多久呢?
在我看來,真要講求公平,就是經過所有合理的嘗試,努力幫助他達到符合要求的表現卻仍然徒勞無功,就應該將績效不佳的人革職。唯有如此,你才有可能對所有的人都公平。
如果你還是無法明白這個道理,那就想像自己是在接受服務的這一端,例如,有個航空公司的維修工人無法勝任,開除他是否公平呢?換個角度,讓他留在原來的職務上,對你這位旅客又公平嗎?
一旦達到必須開除某個人的程度,重要的是想出適當的方法去把「開除」這件事情做好。根據我的經驗,解雇很少做得漂亮。大多數經理人都覺得這種事很難處理,因此往往能拖就拖,等到拖延太久之後才非常倉促執行,好像是這樣才能彌補失去的時間一樣。
我有一個同事,做這些事情一向很有效率,同時又兼顧人情的考量。他花很多時間,也早早開始這個過程。如果考慮請某個員工走路,他會與這名員工坦率討論他的不滿,也讓對方知道,在他看來,再這樣下去,結果大概是解雇。
因為他開始得夠早,而且對部屬很坦白,他們兩人就可以協調出過度時期的方案。這名員工也有時間另外找工作,等他找到工作,就可以自己請辭。像這樣處理得漂亮的案例,整個過程不需要承受痛苦煎熬,還是一樣可以請表現不稱職的人離開。
(本文摘自遠流出版《葛洛夫給你一對一的指導》)
【2007/10/24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